曾讚連儂牆斬人被告「高尚情操」
區院法官郭偉健「解禁」 可審反修例案
明報專訊 30/07/2021
區域法院法官郭偉健去年4月在審理將軍澳連儂牆斬人案時,讚揚被告有「高尚情操」,並在判辭以長篇幅批評反修例示威者,事後遭時任終院首席法官馬道立發聲明,暫時禁止他處理涉及政治背景的案件。司法機構昨日回覆查詢稱,由於郭官的相關投訴已完成處理逾一年,考慮其工作表現及法院人手安排,加上獲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同意,區院首席法官高勁修決定,郭偉健現「可協助處理與社會事件有關的案件」。
司法機構:投訴完成逾年 獲首席法官同意
司法機構網站前日顯示,法官郭偉健昨會處理4宗涉反修例案件的排期聆訊,其中一宗涉及前年理大衝突中,熱血公民成員鄭錦滿等8人被指助抗爭者離開,被控妨礙司法公正;惟昨午庭內只見區院法官胡雅文審理上述案件。司法機構發聲明回應稱,上述案件原定由郭官處理,但因有案情涉及他本人,故另派法官審理。
司法機構表示,區院現有逾300宗與社會事件相關案件,區院首席法官考慮到人手安排、郭官工作表現、專長、經驗等因素,加上有關他的投訴已完成處理逾一年,獲終院首席法官同意下,決定重新安排郭官審理示威相關案件。聲明重申,委派法官處理案件一向是各級別法院的獨立職能,法院領導會考慮法官能否抽空、其背景和案件性質等因素。
馬道立去年叫停審涉政治案件
郭偉健於去年4月25日審理將軍澳連儂牆斬傷3人案,稱讚45歲被告洪震有「高尚情操」,並以長篇幅批評示威者行為是「文革式的極端主義」,判被告入獄45個月。馬道立其後發聲明稱曾與郭傾談,提醒他在履行司法職責時,必須避免就社會中具爭議或可能訴諸法院的議題,避免非必要地在公開場合包括於判辭中發表任何意見,尤其是政見,並稱郭官暫不會審理任何涉類似政治背景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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