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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22

官信違保釋條件   余慧明還押棄覆核 明報記者

官信違保釋條件   余慧明還押棄覆核


明報記者   09/03/2022



    47名民主派因「35+初選」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其中醫管局員工陣線前主席余慧明去年7月獲高院批准保釋。獲批保釋逾半年的余慧明涉違反法庭保釋條件,前日被警方國安處拘捕,昨日被押到西九龍裁判法院應訊。《港區國安法》指定法官、主任裁判官羅德泉聽畢雙方陳辭後,信納余慧明已違反保釋條件,不信納她不會作出危害國安的行為,撤銷其保釋,即時還押。


    控方指出,余慧明(34歲)在2月初作出有合理理由被視為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已違反或相當可能違反保釋條件,要求撤銷其保釋。代表余慧明的大狀隨即陳辭,羅官最終信納余慧明違反保釋條件,拒絕讓她繼續保釋,亦拒絕豁免傳媒報道保釋程序限制。


官拒豁免傳媒報道限制


    余放棄每8日保釋覆核權利,離庭前向旁聽席高呼「幫我睇住啲貓呀!」,有旁聽者回應「知道啦」、「頂住呀」。


余:幫我睇住啲貓呀!


    余慧明早前獲准以現金10萬元、人事擔保5萬元保釋,其間不得直接或間接以任何方式,作出、發放或轉載任何可能有合理理由被視為可構成違反國安法或香港法例中維護國家安全罪行的言論、不得參加和組織任何級別的選舉、遵守宵禁令、交出旅遊證件及不准離港等。


【案件編號:WKCC 813/21】

27.7.21

冇得揀,一定要讀 浸大新生必修國安課 國際生同須修畢  理大嶺大9月亦推行 明報記者

冇得揀,一定要讀 

浸大新生必修國安課   國際生同須修畢  

理大嶺大9月亦推行 

明報記者   27/07/2021


浸大校長衞炳江昨日宣布,該校9月新學年起推行國安教育,新入學的全日制本科生包括國際生「冇得揀,一定要讀」。

    《港區國安法》實施逾一年,昨日首次有資助大學宣布新學年起推行國安教育。浸會大學公布9月起開設不佔學分的國安教育課程,所有全日制本科生包括國際生,須在畢業前修讀若干國安相關課程,有關要求9月新學年生效,不影響現正就讀浸大的本科生。浸大學生會表示事前校方沒接觸學生代表商討國安教育安排,學生「不得不接受」。


    明報昨向另外7間資助大學查詢下學年推行國安教育情况,理工大學稱9月新學年起推行國安教育,內容涵蓋保障國家安全的不同議題和相關法律知識,校方會將國安教育定為一年級本科生必修課題。嶺南大學稱新學年起通過共同核心課程、綜合學習課程和研討會、講座等介紹國家和香港發展,當中包括國家安全議題。其餘大學截稿前未回覆。


不佔學分   校方擬邀校外人士教授


    浸大校長衞炳江昨聯同學校管理層與傳媒聚會,他宣布大學9月起推行必修的國安教育,學生「冇得揀,一定要讀」。浸大現設「聯通課程」,為學生提供研討會、工作坊等學習活動,浸大擬將國安教育加入聯通課程。國安課程將不佔學分,內容涵蓋網絡安全、環境安全、公共衛生等。浸大副校長(教與學)周偉立說,冀學生對國安議題有較全面認識,不限於政治及法律問題。


    周說,由於不可中途更改在學學生課程要求,故國安教育要求只適用於9月起入讀浸大的全日制本科生,但校方會鼓勵正在浸大就讀的學生參加國安課程。他又說,校方會邀請校外有相關知識的人教授國安課程。


學生會:事前無諮詢   冀告知「紅線」在哪


    浸大學生會署理會長方仲賢說,校方事前沒與學生代表商討國安教育。他又說,最近有人出版繪本被警方國安處檢控,他不知道國安法「紅線」在哪裏,認為大學可透過國安教育告知學生哪些行為犯法。


    教育局長楊潤雄昨出席活動後見記者,他說大專院校在國安法第10條下有責任在學校推廣香港國家安全教育,不同院校有其推行方法。


校長:大學不應糾纏政治   現可「務正業」


    反修例運動期間衞炳江任職於理大,曾應對理大激烈衝突。他說當時很多大專院校都做不到應做的事,即教育,「大學不是政治場所,不應像那時花這麼多時間糾纏在政治問題,甚至違法活動,這是不可接受」。被問到國安法實施對大學有何影響,他說大學現可「務正業」,不覺得該法例影響大學招聘海外學者。

24.7.21

法律常識書被圖書館下架 左報指「教人避刑責」 明報專訊

法律常識書被圖書館下架

左報指「教人避刑責」

明報專訊   24/07/2021



    《一讀就懂!孩子必須知的法律常識》一書去年被《大公報》報道指教人逃避刑責,當時作者之一翁達揚辭去律政司檢控官一職,但餘波未了。《文匯報》昨日報道稱公共圖書館仍將此書納入館藏。本報記者同日在網上搜尋圖書館目錄,發現已無法找到該書。康文署證實該書「可能違法」,已暫停有關館藏服務。教協促請交代下架原因,斥此舉損害學術及思想自由。


時任刑事檢控官   大律師   合著


    該書作者為私人執業大律師梅碧思及時任律政司刑事檢控科檢控官翁達揚,於2019年9月反修例運動期間出版,內容提及「避開法律陷阱」及「了解人權保障」,包括和平示威的法律保障、是否可以不向警察提供手機密碼等。


    《文匯報》昨報道公共圖書館仍將此書納入館藏,有逾80本供市民借閱。本報記者即日在網上搜尋公共圖書館目錄,發現該書「檢索總數」為零,其後變成「沒有符合的檢索結果」;搜查作者「梅碧思」、「翁達揚」亦無結果。


中國甘肅省的國家級圖書館,在2019年10月22日「公開焚書」,在館門口燒毀「含有傾向性」的書籍,重現「焚書坑儒」、毀滅文明審查清理專項行動。


談示威法律保障   康署:內容或違法


    康文署回覆本報時證實,有關館藏內容「可能違法」,以嚴肅態度處理,暫停有關館藏的服務,並與有關部門研究內容是否違反有關法例,正研究是否有不良意識,以及是否適合繼續作為圖書館館藏。


    教協會長馮偉華批評紅線愈來愈多,儼如以數句批評為書籍「定生死」,促請康文署交代相關書籍下架原因。他認為,公共圖書館是傳遞知識的地方,貿然將書籍下架,將損害學術及思想自由,更牽連出版社自我審查,擔憂日後著名的政治寓言書、移民書都成「禁書」,亦憂慮教育局用行政手段箝制學校圖書館。


    公共圖書館諮詢委員會委員兼小學校長蔡世鴻表示,相信康文署有既定機制決定會否將公共圖書館的書籍下架,不會受數句批評影響。

27.6.21

{ 娛樂政治達人 }   曾志豪  告別傳媒自由風光的雲彩 王丹麟

{ 娛樂政治達人 }   曾志豪 

告別傳媒自由風光的雲彩

王丹麟   27/06/2021



    《蘋果日報》沒有了,整個網站內容一夜清空,與《瘋Show快活人》主持曾志豪被即時解僱,相隔不過一星期。曾志豪說,由廣播處新處長上任那一天開始,已有隨時被人解僱的心理準備。但他沒有想過,6月18日和拍檔程振鵬,還有貴花田(陳寶玲)在《瘋Show快活人》節目尾聲例牌的「bye bye」,真的是和聽眾「bye bye」,21年來在港台嬉笑怒罵時政的廣播生涯,毫無預示下,突然告一段落。


    由於馬不停蹄接受訪問,他沒有時間停下來聆聽自己的感受,倒是某天在訪問中途收到《蘋果日報》邀請為他們寫一篇感言,「他們說應該就執……那一下我真的有點忍不住,這邊我剛倒數完自己廣播生涯,轉個頭就要倒數另一間我寫了9年專欄的機構,真係雙重打擊,覺得搞咩呀,個局搞到咁差,聽又無得聽,睇又無得睇,要不停講bye bye」。


被解僱「一早預咗」


    訪問當日,是曾志豪被解僱後的第4天。曾志豪風風火火地趕過來,甫坐下便說:「不好意思,你讓我先叫點吃的,我午餐還未吃。」下午近6時,他才吃第二餐,邊吃邊做訪問。太太原以為他被解僱後應該好得閒,「點知只是陪她食了個早餐,已經日日出去,要做直播,又有不同訪問,太太覺得『捉蟲』,仲以為我可以幫吓手照顧兩個仔」,一貫的嘻嘻哈哈。


    好奇他是否在努力掩飾失落的情緒,突然被解僱,怎會沒有難受?他淡然說:「一早預咗。」結局可能由他決定政治和娛樂兩腳並行開始便埋下伏線,直到廣播處長李百全上任,他自知距離被解僱一天不遠矣。


    「各位,我已離開了香港電台,可惜無機會正式和聽眾說再見」,曾志豪的個人專頁,突然出現這一句,配相是有他名字的儲物櫃。看到帖文的讀者和他一樣,沒有想過解僱來得如此突然。


    帖文時間是6月18日下午1時51分,《瘋Show快活人》的完結時間是1時。他和貴花田,還有程振鵬在節目完結後隨即被召見,貴花田說要先去一趟洗手間,他和程振鵬便各自倚在大錄音室外等待,有默契地沉默無語。上一趟廁所的時間,不過數分鐘,對他而言卻恍如隔世。


    房內一張長桌,眼前坐着三位上司,解釋因要配合港台第二台成立40周年,三人由星期一(6月21日)起不需要再主持節目,轉由梁繼璋、李麗蕊及馬小強主持;港台當天回覆傳媒查詢,亦是同一說法。曾志豪聽罷,禁不住第一時間反駁,「吓?復刻無貴花田?有無搞錯?……佢做咗26年喎!」貴花田亦問:「我做錯咗啲咩要走?」對方對曾志豪和貴花田的連串問題,只有重複道歉,「係呀,對唔住,無辦法」,除此之外,場面一片死寂。曾志豪憶述倒是貴花田來得決斷,立刻離開房間收拾物品;他卻吞不下氣,認為公司不應解僱貴花田,留在房內繼續問了好幾句,始終得不到任何答案。


    聽了無數句「對唔起」,走出房外,同事抱着他哭了良久,為未能提供任何幫助感到慚愧,又是重複說「對唔住」。曾志豪拍拍同事的肩頭,倒過來安慰對方。兩種「對唔住」的背後,是無奈,亦是無力。



自由與氣氛   塑造今天的他


    加入港台21年,他由幕後做起,先做公共事務組,為不同phone-in節目聽了足足三年電話,然後做節目編導、主持人,再到幕前。曾志豪說自己小時候「好鵪鶉」,入港台亦是機緣巧合,覺得工作性質有趣而應徵,笑言不是抱着崇高理想入行。但港台內的自由與氣氛,塑造了今天的曾志豪。


    「公共事務組的同事都有個樣,大家都好惡,鍾意講道理,同埋會鬧老細。內部同事會調去不同組別工作,我被調去第二台,例如同上司開會討論節目,有同事表達反對意見,在老細堅持的情况下仍然不屈不撓,大部分都是公共事務組出身的同事……這種訓練係入血㗎喎。」港台有空間,又有前輩教導。做《頭條新聞》,最常和監製吵架,偶爾亦會與森爺(吳志森)頂嘴,吵得臉紅耳赤,但大家只是為了節目好,和前輩森爺,今天仍亦師亦友。


    「做電台好開心,可以娛樂大眾;就算做《頭條新聞》,收到幾多投訴,但每一個工作我都做得好愉快,亦有好多正面回應,係有成就感。」說起港台的工作,曾志豪的聲調明顯提高,語氣亦變得輕快。


    說起《頭條新聞》,2020年2月播出的一集被投訴侮辱警方,通訊事務管理局裁定投訴成立;去年6月19日播放最後一集,距離曾志豪被解僱,剛好是一年。


    中間沒想過轉行?「我有朋友轉行做公關,我真的想都沒想過,我做不來的,我只識得罪人,我也不擅長寫一份正正經經的稿……還有我自己有個想法,我的工作內容與公關是對立的,覺得自己去做公關會好辛苦,我只可以講到自己相信的東西。」這個性格,是在港台工作慢慢孕育而成,「以前嘅港台真係好好」!


    「好好」兩個字,他說得特別肉緊。肉麻一點來說,他真的很愛港台,從心而發的着緊這個地方。他當港台是自己的家,2016年時任署理助理廣播處長陳敏娟不獲晉升,港台節目製作人員工會召開員工大會,時任廣播處長梁家榮出席解釋。作為「第二類服務提供者(俗稱CAT II)」,面對被解僱風險,曾志豪仍選擇向高層發問,卻被梁家榮反問是否CAT II,被管理層質疑不屬港台員工。


    那次事件後,他沒有被解僱,仍在港台繼續拍攝《頭條新聞》,仍有主持節目;他發現,原來仍可以和上司爭論。曾志豪坦言梁家榮在任期間,同事仍可以抱着據理力爭的態度工作,不是工作環境和以往沒有分別,只能說世上的好壞美醜,不外乎是對比而來。


  「現在?現在只需要唯唯諾諾。」曾志豪吃了一口肉批,輕輕冷笑說道。


堅持「雙軌並行」  聽眾受落


    曾志豪常說,從選擇踏上政治和娛樂雙軌並行開始,已知自己隨時會捲入萬劫不復的漩渦中。做到今天,算是有小小成就,大家記得他是嬉笑怒罵時政的電台主持人,《頭條新聞》中戴着一副黑超的「小豪子」,入屋非常。三年前他開設個人YouTube頻道,最近亦和貴花田、王耀祖再度合作,做直播節目,有一群忠實聽眾。


    入職港台初期,他有機會負責以劇場化方式報道社會新聞或議題的環節,表達手法由他決定。「因為當時我好鍾意鄭丹瑞嘅《小男人周記》,我就好想模仿佢,用獨白形式,講同女神嘅經歷,再混入一些時事。」後來的節目,他亦是以軟性方式帶出新聞,受到聽眾歡迎,從此開展了他的娛樂和政治生涯。是無意,或有心,他發現當中的好處,是聽眾受落;港台的前輩曾建議他專攻一個路線,政治,或是搞笑,但他堅持兩邊一起發展。如做《瘋Show快活人》,定位為消閒式的雜誌節目,聽眾預期輕輕鬆鬆3個鐘,他卻突然會說一些較嚴肅的議題,聽眾覺得新鮮,亦聽得入耳。


    「以前不是這麼流行,但現在個個都做。」曾志豪當年看似冒險的選擇,到今天,混合政治和娛樂元素的節目十分常見。一些看似娛樂至死的綜藝節目,突然殺出個正經議題;一些網上搞笑短片,將社會事件以食字方式表達,引起觀眾共鳴之餘,亦帶出娛樂也可有深度的信息。


「其實我真係好幸運」


    「其實我真係好幸運。呢一句你記得出,用來做bite,因為我真係幸運,摸索到呢條路,當中亦有好多人提點同照顧。」他笑笑口說。


    一直以來,政治和娛樂都比較惹火,他的一些專欄文章,或者一些人事關係,也曾引起爭議。我和曾志豪本不認識,自會有一個印象,這人是否有點衝動,甚至是不理會人感受?訪問中直接問了他。當他細細述說自己的經歷,以及曾發生的爭議事件,中間經過不少人幫助和提點,便有了以上那句「其實我真係好幸運」。


    他說寫專欄文章,引發的風波最多,想起年輕時,的確衝動。2012年,他點名直接回應李怡一篇批評時任特首梁振英的專欄文章,指其錯誤引用歷史資料,兩人短暫有過筆戰。曾志豪說,自己當時認為有錯便「要咬着人唔放」,「其實係癡線,不應該同人筆戰,亦不應該這麼不尊重前輩」。筆戰事件後,他曾與李怡在港台碰面,他主動上前向李怡致歉,對方早已沒放心上;他也學會評論時,要分析事件背景和不同因素等,「絕對不好點人名,這是一個好錯的做法」。及後亦有數次因專欄文章而產生的風波,「要問自己『你是對定錯』,如果是對,就由得人,不要爭論」。


    曾志豪想起每次有不同爭議,「我真係好幸運,給人不停鬧不停鬧,但每一個機構的人都同我講,叫我暫時收斂吓先,避一避,不好咁介意」。如是者,繼續開咪,繼續寫專欄。


「當年百花齊放   無甚紅線」


    這個幸運,今天是否已失靈?都是觀點與角度的問題。


    說曾志豪勇敢嗎?他勇敢,李百全上任不久,有天碰到,對方笑臉迎人,稱他為「豪哥」,他不吃這一套,就李百全批評電視部節目《香港故事》訪問的樂隊LMF歌曲多粗口,「不decent」,直接質問他是否不能播放LMF的歌曲,兩人愈說愈烈,旁人看得目瞪口呆;說他不能算勇敢,在國安法下,有些話他也會跟聽眾直言不能說。他形容自己以前「有護罩,有護膝,又有頭盔」,可以大膽創作,發表意見。平日的創作靈感,來自於政府官員的發言,「無靈感,聽聽他們的話,就會搵到好笑嘅位」。


    在曾志豪眼中,「一報一刊兩支咪(《蘋果日報》、《壹週刊》、黃毓民和鄭經翰)」的年代,是傳媒的光輝盛世時代,「每日政府IO(新聞主任)最驚大班(鄭經翰)講了些什麼,晨早phone-in節目,幾乎可以主導當日的新聞菜單,IO都要去解釋……當年係百花齊放……甚至可以話無甚紅線可言」。2010年邀請曾展示雪山獅子旗的社運人士陳巧文上《頭條新聞》,他亦毫無避忌。到後期寫稿,預備節目,他下意識避免寫一些可能觸及法律的內容,不刻意提起,亦不自知。自由,可以消失得無聲無息。


    回憶以往傳媒行業的風光,再對比現在,他說:「望住呢一個傳媒行業,有幾條線你不能掂,面對呢個處境……就係面對現實,傳媒空間就係咁,你當你不知道以前是怎樣,現在情况就是如此,如果你仲鍾意,就做。傳媒都是這樣,大家都係會踢個波出界。」不能再主持港台節目,他專心經營YouTube頻道,亦有和舊拍檔王耀祖、貴花田合作;家中裝修,便在私家車內直播,有主題有編排。往後打算如何?他也說不來,見步行步。


    港台已不能入,訪問地點便約在曾志豪的母校浸會大學,我們談話的餐廳,剛巧7月結束營業。就如曾志豪一開始說,好像要不停說bye bye。


    訪問結束後,他順道載我到公共交通車站。上車時,他提出「我想兜轉港台睇多次」。當時筆者有想過拍下他望向港台的背影,但想到天色昏暗,也拍不到什麼,也不想弄得太過刻意,便安靜地和他在車內看多次港台的外貌,一個他工作了21年,成就了今日的他的這個地方。

19.6.21

灑淚祭雄傑 揚眉劍出鞘 簡冬娜

灑淚祭雄傑   揚眉劍出鞘

簡冬娜   19/06/2021



    畢業第一份工在一家小報社,大部分記者同事都是初出茅廬,甚至有人仍在學,他就是其中之一,但不礙上司賞識。那裏像訓練場,很多人呆一年半載,各散東西,走不同的路,他大學畢業後繼續當記者,後來還在傳媒身居要職。看新聞見他被警察雙手反扣從家裏押走,想起那些年的新聞界百花齊放,俱往矣,不過二十多年光景。國安「法」無敵,是可以未經審訊就還押、凍結資產、取走電腦主機和大量屬於報社的文件及資料,老闆、總編輯、副社長等都被捕,並以涉嫌罪犯稱之,還不斷強調《蘋果日報》跟其他傳媒不同,掩飾摧毁新聞自由目的。



    《逆權司機》有一幕,記者在天台拍下軍人殺平民、學生,報紙付印時,上層怕被軍政府迫害於是煞停,那是四十多年前的光州,獨裁的韓國,香港今天是開着歷史的倒車,以國安之名,爲所欲爲。


    「欲悲聞鬼叫,我哭豺狼笑」源自周恩來逝世後平民的創作,當時四人幫嚴控出版跟今天或不遑多讓 ; 多不勝數的素人以詩祭祀,撰文悼念,實宣泄文革十年對四人幫干政的不滿,並抄下傳閱,爲四人幫倒台奠下群眾基礎。港府没認清政權與國家之别,親手屠宰兩制,濫捕濫禁。港官聲稱《蘋果日報》藉新聞作保護傘危害國安,那訂閱的讀者又算什麼,支持他們危害國安?瞥見那八字眉,只想到幾個字 : 相鼠有齒,人而無止。




13.6.21

港澳居民申請留台 須報曾否宣誓效忠政府 明報專訊

港澳居民申請留台   須報曾否宣誓效忠政府

明報專訊   13/06/2021



    台灣政府本月1日修訂「香港澳門居民申請居留定居申報書」,新增一欄要求申請人申報現在或曾經在香港、澳門政府部門任職,宣誓或簽署聲明擁護《基本法》、效忠港澳政府;同時原本申報書上要求填寫在港澳畢業後或近10年的工作經驗,更改為在「大陸地區」及港澳的所有工作經歷。有公務員工會代表表示,期望其他地區可理解香港公務員實際情况,又呼籲準備加入政府的人要考慮各種影響。


    按台灣駐港機構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的網頁,18歲以上港澳居民需填寫「申請居留定居申報書」,最新6月1日的修訂版,新增「現 (曾) 於香港或澳門政府部門任職者、宣誓或簽署聲明擁護基本法、效忠港澳政府」,並需填報更長時間及新增在內地的工作經歷。


陸委會稱倘有危台利益之虞   申請將不獲批


    陸委會回覆本報表示,對於香港申請來台居留的條件及申請表格欄位設計,都尊重主管機關依法行政;依《香港澳門居民進入臺灣地區及居留定居許可辦法》第22條規定,香港或澳門居民申請在台灣地區居留,如有危害國家利益之虞者,其申請案得不予許可。針對港澳居民居留定居申請案,主管機關均依相關法規審理,該會對個案沒有評論。


梁籌庭冀其他地區理解港公務員情况


    公務員工會聯合會總幹事梁籌庭表示,香港無法阻止台灣有任何安排,他期望其他地區可理解本港公務員的實際情况,在沒有辦法下亦需順應政府。問到會否擔心台灣的行動會影響政府招聘及影響非公務員政府員工簽署聲明的意欲,他認為,日後要加入政府的人,需將各種影響歸納於加入政府的考慮因素之列。


    港台經濟文化合作協進會主席李大壯表示,去年台灣就港澳居民申請赴台設限,認為今次安排說得更清晰。他指港澳台之間的交往仍按《港澳條例》,未有改變,又說現時的港台關係雖不算好,但與2000年前比較肯定不差。

赤子的赤 林凱敏

赤子的赤 

林凱敏



    有説赤柱的地名源自曾經四處皆見的火紅木棉樹,港島更曾因此被喚作赤柱山,現今雖木棉蹤影難尋,但此處有過的赤子心,似乎仍屹立未枯 。


赤子的赤 林凱敏   13/06/2021

25.5.21

官問為何方式不同   控方:不同警組負責 《大公》員工查冊被票控   蔡案用控罪書 明報專訊

 官問為何方式不同   控方:不同警組負責

《大公》員工查冊被票控   蔡案用控罪書

明報專訊   25/05/2021



    繼港台《鏗鏘集》編導蔡玉玲以車牌查冊被起訴定罪罰款後,疑有《大公報》員工以相同方法查閱車主資料,被控一項「明知而作出要項上虛假的陳述」的傳票控罪,涉嫌違反《道路交通條例》,案件昨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被告獲准以現金保釋候訊。裁判官在庭上關注,為何控方以控罪書起訴涉同一控罪的蔡玉玲,卻以傳票方式處理本案?控方稱,控罪設檢控時限,而且兩案由警方不同組別負責,故處理手法有不同。


辯方申押後審訊遭駁回


    據悉是《大公報》員工的男被告黃偉強(47歲),被控於2020年8月15日為取一私家車的登記細節證明書,明知而作出要項上虛假的陳述,即在申請證明書作交通及運輸有關用途時,陳述為「其他有關交通及運輸的事宜」。根據《道路交通條例》,該罪最高可罰5000元及監禁6個月。


    辯方原本申請將案件押後9個月,以待蔡玉玲一案的上訴庭判決。惟曾主審蔡玉玲一案的主任裁判官徐綺薇認為,兩宗案件性質完全相同,爭議無關控罪適切性。徐官表示,本案毋須長時間押後,故駁回辯方的申請。


控方:控罪設檢控時限   官質疑:兩案時間相近


    徐官亦一度關注,為何控方在蔡玉玲案與本案的檢控方式不同。控方回應稱,控罪設有檢控時限,律政司已在時限前盡快向本案被告發出傳票。裁判官聽罷質疑,兩案的案發時間相近,本案甚至發生在蔡玉玲案之後。控方表示會向案件主管了解詳情,只知兩宗案件由不同的警隊組別負責,故處理手法不同。


    裁判官最終批准被告以現金1000元保釋至6月17日再訊,以待辯方索取法律意見,屆時將聽取被告答辯。


【案件編號:ESS 3866/21】

23.5.21

記者的生存——冷靜客觀專業 鄭思思

星期日現場:

記者的生存——冷靜客觀專業

鄭思思   23/05/2021



    「Dark as it might be, we are in this tunnel together.」在金堯如新聞自由獎頒獎禮上,我比喻新聞自由走入了暗黑隧道,我們一班記者不肯定前方有沒有光,但可以肯定的,是隧道裏有很多人,仍然有很多人。可能只是黑只是怕,我們沒有作聲,但我們仍然在一起。我在頒獎禮說得1999,難得另一位獲獎記者在Twitter只用上一句英語,便優雅地表達了「Dark as it might be, we are in this tunnel together.」


    而在同一頒獎禮,我聽到另一番生存意志更強大的說話,是來自中文大學新聞傳播學院傳播法律兼職講師劉進圖先生。劉進圖先生簡單講解兩大法例(國安法及煽動罪),以及最重要,如何減低風險。他說要為留下來的新聞工作者,建議一些「防空措施」。現把他的重要建議詳細記錄,讓我們避得過天上的轟炸機,在隧道裏走得更遠。


    劉進圖先生認為對新聞自由尤其影響的,一是《港區國安法》,二是《刑事罪行條例》第9、10條的「煽動罪」。


國安法——飄移的紅線


    劉進圖先生首先引用了美國喬治大學Georgetown Center for Asian Law,在5月3日發布的研究:New Data Show Hong Kong's National Security Arrests Follow a Pattern。他笑言「人哋幫我們做咗功課」,然後很慢很認真地讀出題目的每一隻字,好讓我們在網上找到。


    研究總結了由國安法實施當天,7月1日至5月3日約十個月間,警方國安處共拘捕了113人,當中92人涉國安法(四大罪行:分裂國家罪、顛覆國家政權罪、恐怖活動罪、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21人涉其他罪行(如串謀詐騙、侵害人身罪等)。而在113人當中,共58人被落案起訴。長版報告把每一宗拘捕的日期、控罪背景和案件狀態清晰列表,簡單扼要。


    研究人員分析資料,認為國安法用於三大目的。第一是針對政治言論加以控制(研究舉例指7月1日有人涉嫌手機殼貼上「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的貼紙,和袋內藏有數張文宣貼紙,被指涉嫌顛覆國家政權被捕);第二是切斷政治及民間組織與海外的聯繫(研究舉例指黎智英和周庭案);第三是針對打擊民主運動領袖(研究舉例指47人案)。


    劉進圖先生說,吳靄儀女士很早便用「飄移的紅線」來形容國安法,他認為很有遠見。他很認真分析了四個飄移原因,一是國安法有很多重要的關鍵詞,何謂「顛覆」、「分裂」和「勾結」,定義既寬闊及模糊,二是國安法按內地法規理解和解釋,原本法律並無禁止的行為也可違反國安法,他說例如47人案運用《基本法》允許的「合法權利」去否決財政預算案,迫政府接受民意,檢控一方卻認為是「非法行為」,顛覆政權。三,執法者運用法律各種的可能性和彈性而不受制衡,四是未有清晰的案例和法庭的指引,新聞教育很多界別都傾向安全起見,自我審查,於是紅線又進一步向前移。


煽動罪——殖民地惡法


    至於《刑事罪行條例》第9、10條的「煽動罪」,劉進圖先生形容是「停用了幾十年的殖民地惡法突然使用」,條例是把具煽動意圖的行為或發表煽動文字,處理和管有煽動性刊物,包括企圖、籌備或串謀作出煽動性行為,定為刑事罪行。第9條(1)所列出的煽動意圖,包括引起對中央政府、特區政府、司法的憎恨或藐視,或激起對其離叛;或引起或加深香港不同階層居民間的惡感及敵意,或煽惑他人使用暴力,或慫使他人不守法或不服從合法命令等等。


    劉進圖先生說例如擺街站批評政府,引起市民敵視政府,哪怕言論有一定的事實基礎,哪怕是誠實的評論,都用上這條久遠未用的殖民地時代惡法拘捕或檢控,雖然未知法庭裁決,但的確對言論自由的威脅相當大。他還說,煽動罪在普通法下,是不要求被煽動的一方,響應行動或有反應,「即煽而不動也可告煽動」,而且佔中案更走前一步,煽動他人去煽動,令煽動罪成為另一飄移的紅線。


    天羅地網的法規,看完有沒有頭痛?撐住,生路可能就是簡單的持守專業,毋忘初衷,「我是真心的」!(搞笑是最大的生存意志。)


新聞報道的初衷


    再翻查《刑事罪行條例》第9條,(1)列出煽動意圖(上文),(2)列出不屬煽動意圖的例子。法律原文為「(2)任何作為、言論或刊物,不會僅因其有下列意圖而具有煽動性」,包括「(a)顯示女皇陛下(中央政府)在其任何措施上被誤導或犯錯誤」、「(b)指出依法成立的香港政府或香港憲制的錯誤或缺點,或法例或司法的錯誤或缺點,而目的在於矯正該等錯誤或缺點」、「(c)慫恿女皇陛下(中央政府)子民或香港居民嘗試循合法途徑促致改變在香港的依法制定的事項」、「(d)指出在香港不同階層居民間產生或有傾向產生惡感及敵意的事項,而目的在於將其消除」。


    簡單而言,在《普通法》煽動罪下,如果僅僅為「顯示」、「矯正」、「改變」、「消除」政府錯誤或民間惡感,並不構成煽動的意圖。


    劉進圖先生更指出,無論是煽動罪抑或國安法,任何刑事檢控均須證明有「犯法的行為」和「犯法的意圖」,缺一不可,而飄移的紅線、寬闊含糊的定義,令我們難以掌握「犯法的行為」,但我們可以試圖控制和改變「主觀的意圖」,即在報道中「把出版意圖,發布意圖很清晰地勾畫出來,彰顯出來」,以證明新聞工作者的意圖純粹為「報道新聞」,並非宣傳煽動顛覆。


「我是真心的!」


    他說:「你自己知是不足夠的,要把意圖畫公仔畫出腸,令人看到沒有其他意圖,只是發布新聞,你是真心的。如果你遇到明事理的法官,你又有可指向的客觀證據,去說明你的意圖,並非犯法的、煽動他人的意圖,而是去報道新聞的意圖。」


    他舉例,如果獅子山有直幡掛出,寫上了引起很多國安訴訟的標語,因為這是新聞,記者要報道,無可避免把標語內容覆述,而新聞圖片亦要展示標語。他問:「到底這新聞報道連文字圖片,是客觀新聞報道嗎?從報道推論你的意圖,這只是報道新聞抑或是一種宣傳煽動?即通過報道去宣傳政治理念,去煽動他人作出某政治行為。究竟是哪一種?」


    與會者有人問,如果在報道中白紙黑字列明「此為新聞報道非政治宣傳」或者「受訪者意見不代表本報立場」,能夠彰顯出版意圖嗎?即寫明「我是真心的!」能彰顯我是真心嗎?


    劉進圖先生認為以上所謂的「免責聲明」在法律上均不能免責,法官是會按他的理解和認知,去區分新聞報道和政治宣傳:「法官對新聞報道的定義都是保守的,即用詞客觀,對事實報道,包羅正反意見,行文基本上不帶主觀判斷,不呼籲回應等等。Old School Journalism在證明意圖上是容易的。新聞學的ABC,在紅線飄移的年代,着迹地,明顯地,去顯示你是按這些準則報道新聞,是較容易說服明事理的法官,你並無任何宣傳煽惑的意圖,只是報道新聞。」


Old School Journalism


    他提及記協會員證背後的「專業守則」正正是新聞從業員要實踐的清單,採取所有合理的步驟去核實新聞、給予被批評一方回應的機會並扼要陳述其觀點、報道行文客觀中肯,以及報道具時效性等等。他說這就是書本教的Responsible Journalism,現在是比任何時間都更為重要。


    「如果某媒體以促進政治理念為目標,而他不區分主觀的意識形態理念和客觀的報道,把兩者混合,去campaign和advocate,在網媒是普遍的,我不作對錯的評論,但這類新聞承受的風險較高。因為問意圖時,較容易指控為propaganda,去宣傳去煽動,較難說服法官,哪怕是一個明事理的法官。」


    頒獎禮的嘉賓、中大社會科學院前院長李少南提問,新聞自由、出版自由,是受到《基本法》保障的基本權利,能否成為抗辯理由?劉進圖先生的回答是:「去年7月1日之前,我覺得答案是可能性較大。明年這個時候(已有判決),我希望我的答案是可以,但今日我誠實回答你,我覺得不可以。」李少南教授緊張地追問為什麼?有蘋果記者大聲叫:「你不如去問戴耀廷?」(她在說笑,很有生存意志。)


新聞自由是否抗辯理由?


    劉進圖先生認為,根據《禁蒙面法》案例,終審法院的終極裁決是裁定《緊急法》合憲,其附屬法例《禁蒙面法》,禁止在合法和非法遊行集會蒙面,亦屬合憲。他說:「終院認為法令出台時,是2019年動盪的社會背景,哪怕是盡一些,苛刻一些,限制嚴厲一些,我們法院都認可的。由於終審法院做了這樣的取態,你可以想像,其他和社運有關的禁令上到終院,都會照辦煮碗,affirm(確立)的機會,我今日看,是遠遠大於按基本法、人權法、公眾利益來override(推翻)的可能性。」


    他說加上國安法的條文最終的解釋權不在香港法院:「哪怕是終院,不擁有最終的解釋權,人大常委只要下一個簡單決議,香港法院無任何選擇,只能跟從,只能跟從。」


    劉進圖先生總結時說,他只能說到這裏,做足新聞學的ABC不代表不被檢控,只能減低但不能消除法律風險,因為可能控方根本並不認為此為關鍵,或者案件遇上不明事理的法官,甚至警方用來檢控的是技術條文,例如查車牌,提供虛假資料。而他說很多限制言論自由的法例,正排山倒海而來,公務員宣誓、查冊的收緊、禁起底法、假新聞法,接踵而來,新聞工作者面對惡化的工作環境,「環境真係幾惡劣」。


    原來我們面對的不是轟炸機,是轟炸機群,但要生存,便要有意志。劉進圖先生亦再次提醒了我,記者不是評論員,不是倡議者,時勢動盪更要冷靜客觀專業,而即使「專業」在法庭上保護不到記者,但在歷史上,我們仍頂天立地。

12.5.21

爭議不再,問題不在?  2021年歷史科文憑試題目的反思 史謙明

世紀.星期三專題:

爭議不再,問題不在? 

2021年歷史科文憑試題目的反思

史謙明   12/05/2021



    去年文憑試歷史科一條中日關係試題,被指「辱華」,引發軒然大波,涉事的考評局經理受壓辭職,審題委員會大換血,有指大部分成員由教育局提名。事隔一年,今屆歷史科文憑試已於5月6日開考。經過去年的「教訓」,今年試題的安全系數明顯提高,避開了中日關係、中國及香港政治等敏感課題,爭議不再,亦因此坊間未有太多的關注和討論。不過,在成功「撥亂反正」的和諧局面背後,今屆歷史科試題出現了一系列不尋常轉變,足以為歷史教育帶來相當的警號。


    第一個明顯變化,是今屆試題考核高階能力的題|目明顯減少,取而代之的是大量 「 直述題」 ,即題目毋須考生回答立場及評論,只要把相關論點及史例背誦出來,如今年卷一中國史資料題「1978年以後中國的經濟現代化是由什麼因素推動的?」 ,以及卷二香港史論述題 「分析1971 - 97年間香港在亞太地區所擔當的社會、經濟及文化角色」,均屬此類。筆者整理由首屆至2020年的文憑試試題,合共有63條論述題,發現當中只有21題屬於直述題,比例約爲33% ,但今年7條論述題中,卻有5條都屬直述題,比例高達71%。


    更令人詫異的是,今年的中國史、香港史試題,除了一條考問資料「多大用處」的題目外,全部都屬直述題,而該「用處題」亦是難度較低的題目,考生只需指出資料有提及的論點是「用處」,未提及的論點是「局限」即可。相反,同一試卷的歐洲史題目,未知是否因遠離政治紅線,顧慮較少,提問方式與過往相若,例如兩次大戰的資料題及論述題分别問學生是否同意「巴黎和會的和平締造者旨在報復德國,而非尋求國際和平」、「國際聯盟的失敗主要是由於其體制上的弱點所致」。這類題目會提供一個既有觀點,考生須選擇同意與否,然後加以論證乃反駁,可考核考生的比較、分析、評鑑等高階思維能力。不過,這樣的落差就更突顯出關鍵問題 : 爲什麼一些「敏感課題」、只需背誦史實,而毋須考生深人思考?是否當局不希望考生在香港史、中國史議題上有太多「思考」?


中港部分只考經濟不問政治


    第二個明顯的變化,是今年中國史、香港史部分幾乎没有考問政治發展的內容,而過去是屬於頗常出現的課題。筆者把過去有觸及香港政治發展的諭述題加以整理,列於附表,讓讀者有更深人認識。


    從附表可見,政治發展在香港史是重要課題,幾乎每年都有觸及,'有些年份更專問政治發展。此外,不少問題亦十分「尖鋭」,有探討香港前途問題、有追溯香港政治發展歷程、有分析中國如何影響香港政治發展、有討論身分認同問題等。因此,不知道今年考評局是否因有「特殊」考慮,出題時選擇考問香港的社會、經濟、文化角色。當然,香港史除了政治發展外,亦有其他內容,筆者亦不認爲一定要年年問政治發展、才稱爲合適。但觀乎今屆香港史、中國史資料题部分,都不約而同問及經濟發展的內容,實在過分「巧合」 。


忽然政治正確的資科


    事實上,今屆試題還有第三個不尋常轉變,就是試題提供的資料忽然非常政治正確。香港史其中一則資料,提及香港早期電影業發展,節錄如下 :「面對日本侵華,香港電影人也發揮了共赴國難的團結精神,如蔡楚生於1939年在香港拍成《孤島天堂》,描述的便是上海孤島人民英雄對抗漢奸的壯烈故事」。不知道是否因爲去年「日本對中國利多於弊」傷害了十幾億人民感情,因此今年考評局似乎有意「將功補過」,在資料上强調香港與中國是命運共同一一當中國內地頑强抵抗日軍侵略時,香港也拍攝了對抗漢奸的愛國電影。

    另一篇中國史的資料,則提及改革開放期間「深圳速度」的事迹,節錄如下 :「『深圳速度』是改革開放初期深圳創出的非凡成就」、「改革創新也是我們提高效率的法寳」。固然,這些都屬於「史實」,但資料一面倒只提改革開放的好,未有提及任何改革開放在經濟方面的困難或不現代化的地方 (如三農問題、通脹問題、工人下崗問題等) 。這樣豈不是違反了楊潤雄局長過去所説,資料不應有傾向性和引導性嗎?當然,題目已假定中國是經濟現代化,「笞案没有討論空間」,學生只需背誦中國現代化的原因就可以了。

  

    以往我們經常會聽到「歷史自有公論」、「 留給歷史 評價」的説法。但在「新時代」下,誰控制了現在,就控制了過去,也控制了未來。

 

    毛澤東是否一位偉大領袖呢? 英國管治香港期間是否完全没有民主呢?這些看似開放的題目,在中國大陸都有官方立場,不容質疑。來到今日香港,教師發表自己見解,或援引某些史家看法,會否變成「誤人子弟」呢?學生答題時寫中國不是現代化國家,是否屬於概念錯誤呢?這些問題,我和你都没有答案一一也所以爲了「安全」,老師會迴避敏感問題、考生會迴避、考評局的題目也會迴避。結果是,曾經重要的歷史知識及分析能力,最終也會成爲「歷史」 。


世紀.課室內外:御試制科策 陳仁啟

世紀.課室內外:御試制科策

陳仁啟 (中文、中史科教師)   12/05/2021



    「陛下擇吏不精,百姓受害於下,無所告訴,則是陛下未得以生結民也;陛下賦斂煩重,百姓日以貧困,衣不蓋體,則是陛下未得以財結民也,吏之不仁,尚可以為吏之過;賦斂之不仁,誰當任其咎?且陛下凡所以用財者,果何事乎?上有官吏之俸,下有士卒之廩,外有夷狄之賂。此三者陛下未得省之之術,臣亦未敢以為言也。臣獨怪陛下內有宮中賜予玩好無極之費,此何為者?」以上一段引文並非普通諫官進諫皇帝之言,而是一位考生的答卷。


    這位考生又指出 :「陛下自近歲以來,宮中貴姬至以千數歌舞飲酒,歡樂失節,坐朝不聞咨謨,便殿無所顧問。夫三代之衰,漢唐之季,其所以召亂之由,陛下已知之矣。」


    答卷中又斥皇帝好虚名 : 「陛下欲減省均税,以至於特命使者,則是此等皆不可使也。臣觀陛下之意,不過欲使史官書之,以邀美名於後世耳。」


    又斥皇帝無遠慮 :「古之聖人,無事則深憂,有事則不懼。夫無事而深憂者,所以爲有事之不懼也。今陛下無事則不憂,有事則大懼,臣以爲陛下失所憂矣。故願陛下雖天下無事而不忘憂懼之心。」


    這位考生是蘇軾的弟弟蘇轍 。 他兩兄弟同於北宋嘉佑五年 (1060年) 八月廿五日參加了由宋仁宗主持的制科御試。是次試題由翰學士、知制誥胡宿代擬,題日長達524 ,字。 主要提問治國、解決災荒、 邊患、冗兵冗員、宰相事權、京師措置、儒學道學孰優、王政詩道等問題。考生可以依題發揮,自由論辯,提出個人見解。


直言無罪


    是次考試初評考官爲司馬光、范鎮、蔡襄、胡宿等人,覆卷爲王安石。胡宿認爲,蘇轍答卷惡意中傷皇帝,應當黜落。司馬光則認爲 : 「但見其指陳朝廷得失,無所顧慮,於四人之中,最爲切直。今若以此不蒙甄收,則臣恐天下之士皆以爲朝廷虚設直言極諫之科。」范鎮、蔡襄也持相同意見。宋仁宗裁決説 :「求直言而以直棄之,天下其謂我何?」又説 : 「朕設制舉,本待敢言之士。轍小官,如此直言,特與科名。 」王安石評蘇氏兩兄弟的卷曰 : 「兩號所對策,辭理俱高,絶出倫輩。 」 最後蘇軾得第三等。因一二等爲虚設,例必空置,蘇軾成爲北宋建國百多年以來,首個制科得最高等級的人,而弟弟蘇轍得第四等,同樣考上制舉。宋仁宗回後宮後高興地向皇后説 : 「朕今日爲子孫得兩宰相矣 !」


    適值文憑試開考,回想去年歷史科考試删去試題、塗去考生答卷之事「有評論指今年設題避重就輕,略去容許考生自由論辯、依題發揮的高階思維題目。對比北宋這個封建皇朝,又有何借鑑呢?至於解僱要求統治者「講人話」的記者,大規模删去指陳時弊的節目,又何異於暴秦之焚書坑儒?當年蘇轍參加制科考試的史蹟猶存,如今時代進步了,一切制度已被完善,這些豐功偉績,其人其事,歷史豈會漏了記載?太史公曰 :「廢明聖盛德不載,滅功臣世家賢大夫之業不述,墮先人所言,罪莫大焉 !」

10.5.21

DSE歷史卷聯校模擬卷多處相似 資料引同一抗日電影 教師稱疑惑 考評:取材相近正常 明報專訊

DSE歷史卷聯校模擬卷多處相似 

資料引同一抗日電影 教師稱疑惑 

考評:取材相近正常

明報專訊   10/05/2021



   中學文憑試 (DSE) 歷史科考試上周四 (5月6日) 結束,但有指試卷部分內容與學界一份模擬試卷相似。考評局前歷史科評核發展部經理楊穎宇在社交網站稱,收到教師報料及引其說法稱兩卷多處相似,包括資料均提及抗日電影《孤島天堂》,又引述教師質疑考評局歷史科科目經理入職前有份擬定該模擬卷。有歷史科教師說,抗日電影非課程重點,《孤島天堂》更是少見例子,兩份卷均提及該例「令人有點疑惑」。


被質疑同一人擬卷   考評否認


    考評局昨回覆稱,負責DSE歷史科的科目經理沒參與2021年聯校中六模擬試的工作,有關傳言並非事實。局方指出,坊間題目取材如有相近之處,亦屬正常;就今次所指的有關題目,提問要求及形式等方面均不盡相同。


模擬試歷史教師辦   數百人考


    楊穎宇昨於Instagram稱接獲教師「報料」,聯校中六歷史科模擬試卷與DSE考試內容有多處相似。


    據悉該模擬試由歷史科教師舉辦,沒有協會或學校統籌,但會借用校舍作試場,學生可免費報考,以往有數百至1000名學生參與,屬學界歷史科大型模擬考試之一。今年礙於疫情,模擬試僅向教師派發試卷,轉交學生作答。本報獲得該份模擬試卷,比對今年DSE歷史科試卷,發現4處資料或題目有相似之處。


    DSE歷史科卷一有關「20世紀上半葉的香港」一題提供兩項資料,其一取自講述本港電影業發展的歷史書,提到面對日本侵華,香港電影人發揮共赴國難的團結精神,並以《孤島天堂》為例,稱電影描述上海孤島人民英雄對抗漢奸的故事。模擬試卷一涉同一主題的題目,亦提供兩項資料,包括1930年代一篇新聞報道,有關香港電影觀眾對抗日電影的反應,同樣提及《孤島天堂》。


    有歷史科教師稱,課程有關香港參與抗日戰爭的內容,典型例子是華人在港建基地及組織、打游擊戰等,課程雖提及抗日電影,但非重點,引《孤島天堂》為例就更少見。他說,DSE及模擬試皆提及該電影作例,「令人有點疑惑」。該教師又稱,因抗日電影內容較少見,倘考生在模擬試遇過相關內容,於答DSE卷或有優勢。



共4處似   局方:形式不盡相同


    考評局回覆稱,歷史科設有審題委員會,依據該科《課程及評估指引》與《評核大綱》擬題,工作性質屬高度機密,成員須簽保密協議,承諾不會泄露他們的任命或任何機密信息予未經授權者,也不能參與任何可致利益衝突的工作。局方又稱,委員會及擬題員根據考評局相關指引擬題,不會採用其他考試或坊間書籍的題目。


    局方稱,審題委員會依據上述指引及大綱擬題,因此環繞課程要求以及當中重要概念而訂定的題目不時以不同形式出現,坊間題目取材如有相近之處,亦屬正常;就今次所指的有關題目,提問要求及形式等方面均不盡相同。




7.5.21

國際商會促撤收緊查冊 斥因噎廢食 李澤培質疑「不透明制度」是否有利本港前途 明報專訊

國際商會促撤收緊查冊   斥因噎廢食 

李澤培質疑「不透明制度」是否有利本港前途

明報專訊   07/05/2021



    政府擬本月向立法會提交附屬法例收緊公司查冊,限制披露公司董事住址及個人身分識別號碼。國際商會香港區會(ICC-HK)發聲明,並去信立法會主席及全體議員,要求政府撤回建議,稱新查冊安排倉卒和不合時宜,亦未有證據證實須改變現狀,該會主席李澤培質疑,「不透明的制度對香港前途是否好呢?」中小企聯合會則形容,政府因有人濫用查冊而收緊是「斬腳趾避沙蟲」,為其他人「添加麻煩」。


    政府曾引述私隱專員公署數字稱,2020年有1036宗起底。公署其後回覆稱,2019年及2020年處理涉及披露地址及或香港身分證號碼的起底個案,分別為750宗及134宗。1998年成立、由不同商會和公司組成的ICC-HK發聲明,稱按照私隱專員公署的數字,質疑當局為何認為「有迫切需要」收緊公司查冊。


    ICC-HK表示,新查冊安排「無理地限制公眾取得全面的資料」,若新安排目的是保護登記冊上企業和人的資料,當局可嘗試設法防止或懲罰懷不道德企圖或惡意取用資料的人,而不是全面阻止公眾取得全面資料。


    該會主席李澤培向本報表示,很多企業、銀行透過查冊了解生意伙伴或客人背景,又稱現時以《公司條例》註冊的有限公司獲得部分免責成分,若不容許公眾查閱董事資料,「對市民不公道」。他稱,政府因2019年發生很多起底而收緊查冊是「因噎廢食」,質疑政府制定政策只看單一事件而非大趨勢,亦沒考慮政策是否必要及符合比例。


    李認為,若政府冀有正常商業運作,應容許全面查冊;若想助長非法行為如洗黑錢,則盡量令制度不透明,他問,「不透明的制度對香港前途是否好呢?」


    香港中小型企業聯合會會長麥美儀質疑,政府因有人濫用而收緊查冊是「斬腳趾避沙蟲」,她認為現行查冊安排行之有效,當局應懲罰濫用者,而不是「添加麻煩在其他人身上」。她稱曾向政府部門表達意見,現正收集會員意見,稍後會正式去信當局。


    香港上市公司商會表示,政府的建議可保障董事個人私隱,有需要者亦可申請查看保密資料,認為上市公司會預留額外時間調查及查冊。商會稱,小股東屬新建議下的「指明人士」,可申請取得完整受保護資料,雖然牽涉額外手續和時間,但終究可查閱;上市公司任何集資計劃都受嚴格的法律和上市規則監管,小股東有充分保障。


財庫局:正聽意見改良細節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回覆表示,正聽取各持份者意見,改良實施細節及敲定指明人士的安排。

4.5.21

學生:教學持平   教局:投訴者包括學生 龍翔官中教師釘牌 明報專訊

學生:教學持平   教局:投訴者包括學生

龍翔官中教師釘牌

明報專訊   04/05/2021



    教育局上周再公布取消教師註冊(DQ)個案,據悉包括龍翔官立中學一名通識科教師,局方批評該教師教材偏頗,「側重貶損國家」。本報昨日接觸3名龍翔官中學生,他們皆稱涉事教師教學持平,提供不同觀點讓學生思考。其中一人說,該教師曾在課堂提及反修例事件起因,稱「代表香港變得無乜自由」,亦曾講述六四事件並展示相關照片。該學生批評當局取消涉事教師的註冊是「搞文革」。


    教育局發言人稱,局方在處理每宗涉及教師失德的投訴時均會全面及深入搜證,任何人的評價均不能抵銷教師曾作出的失德行為。他補充,該宗個案亦有來自學生的投訴。


    教協正協助該官校教師,教協副會長葉建源說,涉事教師仍未接到教育局正式信函通知被取消註冊,暫未商討是否就當局決定上訴。


    教育局最近向立法會提交文件,交代處理教師專業操守投訴的進度。局方稱其中一宗DQ個案,涉事教師在教學時「持續採用大量、單一角度和偏頗立場的材料,內容包括尚在發展階段而未有定案的政治議題」;又指該教師「側重貶損國家,挑起學生對國家、中國人民的反感,以及打擊學生的國民身分認同」。據悉該個案屬一名龍翔官中通識科教師。


學生稱曾講反修例   有提不同觀點 

指無損國民身分認同


    本報昨接觸3名該校中六生,他們均稱涉事教師教學時提供不同角度觀點,其中劉同學說,該教師是其中四、中五通識科老師,堂上講過2019年反修例事件緣起,「代表香港變得無乜自由」,亦提及警察有地方做得不好,同時向學生提供另一方意見。他又稱,該教師曾講述六四事件,並展示相關照片,見到坦克車及傷者殘肢。他認為該老師教學無損其國民身分認同,又說對方「好惜學生」,與學生關係親近,對方突然停職後,校方沒向學生交代事件。他批評教育局「搞文革」。


學生:最敏感都是六四   不談港獨 

播鏗鏘集教學受歡迎


    同校中六生黃同學說,遭DQ的教師是他中五級的通識科教師,上課「最敏感都是六四的事」,該教師當時向學生展示相關相片及播放紀錄片,當中內容「都是網上見到的東西」。他說該老師教學中立,「不會牽涉太多不同『顏色』的事」,會向學生提及正反意見,上課亦沒談「港獨」。黃又稱,該老師多播片輔助教學,主要是港台《鏗鏘集》,教學受學生歡迎。涉事教師原任教科目屬高中核心科,黃同學認為對方突遭停職影響了同學學習,有學生曾反映冀續由該教師授課。


    遭DQ的龍翔官中教師屬公務員,早於2019年底停職。本報昨向教育局查詢該教師工作安排、停職期間有否獲發薪酬等,教育局稱不會評論個別個案,而上訴委員團(教育事宜)沒有接獲有關的上訴通知書。

30.4.21

不是門關了, 是連這完整養育過你的一整個時空都不存在了。 張潔平

不是門關了,

是連這完整養育過你的一整個時空都不存在了。

張潔平   30/04/2021



    2005年,我在香港大學念碩士。中國雜誌來邀稿:香港的大學有什麼不同?學生會竟然是平行於學校的?學生會可以參與政治?要選舉上莊?遊行?太棒了!請你寫這個!我一篇一篇地寫,廣州的《新週刊》、北京的《中國青年報·冰點》,前前後後寫了有幾萬字吧,鉅細靡遺地寫香港的大學,尤其是介紹學生會體制、學生會選舉。出刊時,編輯面向讀者下的標題是《為什麼要到香港讀大學》。


    當時以為是打開就再也關不上的門,回頭看成了時代陰錯陽差的縫隙。當時興奮跑出門去,為了看大海、看太陽、看世界,回頭一望,不是門關了,是連這完整養育過你的一整個時空都不存在了。


    北島在《城門開》裡寫,「我要用文字重建一座城市,重建我的北京——用我的北京否認如今的北京。」我常常想起這句話。也想起自己須得做的。百年前燕京大學校訓說:「因真理、得自由、以服務」,時空雖不在,但它已予我以自由。我該重建,一磚一瓦。




24.4.21

FCC函鄧炳強 促交代「假新聞」定義 警稱已回信 在港外媒記者批似「尋釁滋事」罪 明報專訊

FCC函鄧炳強 促交代「假新聞」定義 

警稱已回信 在港外媒記者批似「尋釁滋事」罪

明報專訊   24/04/2021



    警務處長鄧炳強近日接連批評「假新聞」,並曾在立法會上稱警方會調查嘗試以「假新聞」危害香港安全的人,言論引起外媒關注。香港外國記者會(FCC)前日去信鄧炳強,促澄清三大疑問,包括假新聞的定義;什麼形式的報道會構成「假新聞」;以及如何保證在調查假新聞的同時,兼容港府曾許下保障本港新聞自由的承諾。有在本港外媒工作的記者認為,港府提出的假新聞,與內地尋釁滋事罪名相似。


    鄧炳強上周五 (4月16日) 在立法會財委會特別會議上表示,「假新聞和國家安全直接有關」,重申許多外部勢力利用在港代理人,利用假新聞煽動仇恨、分化社會。他當日表明,「對於這些嘗試用假新聞,危害香港的安全的人,我們一定會全面調查,一有證據便會作出拘捕和檢控」。


質疑難兼容港府新聞自由承諾


    FCC主席瑞凱德 (Keith Richburg) 前日去信鄧炳強,該會關注近日有關「假新聞」的討論和制定法例規管的可能。對於鄧在立法會上的言論,該會迫切要求澄清三大疑問,包括在沒有「假新聞」法例下,究竟「假新聞」的實質定義為何;什麼形式的報道會構成「假新聞」,當局又基於什麼法律基礎調查及檢控。此外,該會指港府曾承諾保障新聞自由,處長如今強調會調查「假新聞」,質疑兩者如何兼容。



指有假新聞法國家   言論自由皆受打壓


    瑞凱德稱這是記者嚴肅關切的問題,「假新聞」字眼含糊主觀,也為世界各地公眾人物所用,以攻擊對自身不利的報道及負責記者,縱使報道事實上正確。他並稱,在有「假新聞」法例的國家,新聞自由及言論自由均被打壓;許多傳媒專家都已停用「假新聞」一詞,因其定義非常含糊 (ill-defined)。他說該會一直邀請處長親身到場演說,並與會員對話。


    記協、FCC已對政府官方有關「假新聞」的說法表達立場,本報昨致電新聞行政人員協會主席張秀雲查詢,她稱該會暫時沒有回應。


    本報向警方查詢,對FCC的三大疑問有何回應,警察公共關係科新聞主任深夜表示,警方已回信給FCC,並回應了該會的關注,對於本報查詢沒有補充。


報道大眾觀感要負責「好可怕」


    對於近日「假新聞」的爭議,一名在港工作的外媒記者認為假新聞是基於對事件的看法不同,而不是客觀事實出問題。他以學童持仿製槍照片為例,認為假若傳媒稱該場景模擬8·31事件,官方的批評則成立,但事實上,傳媒只報道大眾的觀感,故對警方指控為「假新聞」摸不着頭腦,「大眾觀感,如果要新聞負責,咁政府、公權力又係咪要負責?如果講出來的人要負責,咁好可怕。」


    該記者認為港府提出的「假新聞」,與內地尋釁滋事罪名相似,強調傳媒是監察政府的第四權,「知情權不是只屬於持某一種政見的港人,而是屬於所有人」,籲政府三思。

20.4.21

批港大學生會抹黑兩制 《人民日報》:非管不可 明報專訊

批港大學生會抹黑兩制 

《人民日報》:非管不可

明報專訊   20/04/2021



    香港大學學生會早前就大學國安教育向校長張翔發公開信,批評校方「斷送院校自主」、「愧對學士先賢」。官媒《人民日報》前晚發表題為「切除港大學生會『毒瘤』,還校園一片安寧」的評論文章,點名批評港大學生會自中央出手完善香港選舉制度以來再三發聲挑釁,公然抹黑學校推行國安教育課程,「在底線邊緣瘋狂試探,如此學生會已到了非管不可的時候」。


指改選制後再三挑釁     抹黑國安教育


    《人民日報》微信公眾號前晚發表「人民銳評」,批評學生會故意選擇新修訂的基本法附件通過、國家安全教育日等時間節點,大肆抹黑「一國兩制」、破壞憲制秩序,「囂張氣焰令人髮指」。文章稱,港大學生會在「反中亂港的邪路上早已劣跡斑斑」,尤其在國安法出台、完善選舉制度為香港撥雲見日之時,港大學生會「賊心不死、逆勢而行」,不斷傳播反動思想,「妄圖蠱惑更多學生登上賊船,妄圖將高校綁上罪惡戰車,進而積蓄『繼續革命』的黑色能量」。


    文章稱,誤入歧途的香港教育,必須經歷一場大刀闊斧的改革,需要「猛藥去痾」,去除象牙塔中的「惡瘤」。


前會長:料學生會繼續秉持良知


    文章又不點名批評學生會前會長葉芷琳,稱「現任港大學生會會長」被稱為「周庭第二」,惟周庭現正服刑,「等待反中亂港分子的只有監牢和手銬」,正告隱藏在校園中的亂港分子,「玩火者必自焚」。


    葉芷琳回應稱,她已卸任學生會會長一職,未來會以校委會本科生代表身分繼續跟進大學事務,稱學生會現時已進入補選階段,相信學生會未來會繼續秉持以良知行事。


學生會上周批校方「向政權折腰」


    港大學生會上周五(4月16日)曾發公開信,稱校長張翔身為港大之首,卻串通各資助大學校長,「掛國家安全為幌子,行政治任務為實」。學生會質疑,國安教育無先例可循,促學校回應國安教育會否於下學年實施以及公開有關詳情,並釐清國安教育的學術目的,以及指出與內地的愛國教育分別。學生會於信中批評,校方在政治命令當前視專業操守為無物,「向政權折腰,甘作傀儡,扼殺學術」。


    全國人大常委會上月通過修改香港選舉制度,學生會亦於本月7日發聲明,稱對人大常委親自終結香港選舉制度表示強烈憤慨,批評在滿目瘡痍的選舉制度下,提名、投票和參與選舉等的行為,除為政權背書外,已無任何實際意義,「今日反口覆舌,中共作為掘墓人也僅是為兩制蓋棺」。

18.4.21

我們有沒有罪? 鄭思思

星期日現場:我們有沒有罪?

鄭思思 (自由身記者)   18/04/2021



    很快便有裁決。她有沒有罪?我們有沒有罪?


    香港電台《鏗鏘集》編導蔡玉玲,因調查7.21當晚一輛運送竹枝的中港車而被控在查冊時「虛假陳述」,星期四(4月22日)便有裁決。她是香港第一名記者被控查冊犯罪,想起拘捕當天,蔡玉玲木無表情地被押上警車帶走,一名女警的手一直按着她的膊頭沒有鬆開。作為記者,作為節目另一名編導,我感覺被押送的可能是我,應該是我。


    到後來,她要獨自站在法庭上面對控罪,面對刑責。我只有在旁聽席上記錄她被控犯下什麼罪狀,邊聽邊打,共一萬四千字,現把複雜內容簡單化,法律語言口語化,希望能有效整理控辯雙方陳辭,期望牛頭角順嫂也能梳理案件中,控方需要證明的三大定罪元素:是否虛假?是否要項?是否明知?案件關乎蔡玉玲,關乎記者,關乎我們。讓我們一同「經歷」聆訊,一同「面對」裁決。


    3月24日,早上9時45分,西九龍裁判法院開庭。被告蔡玉玲,自去年11月3日被捕,相隔差不多4個月,她清減了,拿着筆和筆記簿坐在法庭的末端。在延伸法庭的電視中,她變成一個小黑點。我們看不到她的表情,但清楚聽到她說:「不認罪。」


    先掌握案件一些基本資料。回帶至2019年7.21當晚,元朗鳳攸北街一間商舖的閉路電視拍得大批白衣人聚集,而在晚上8時許,一架中港車牌的車輛駛至泊下,車牌為LV755(此屬控方案情公開資料,《鏗鏘集》為保障當事人私隱,為車牌打格)。然後在晚上10時多,一班白衣人在車尾箱拿出竹枝分派,成為7.21襲擊案的線索。


    在《鏗鏘集:7.21誰主真相》,黑暗的錄影廠內,射燈投射到記者的背上。《鏗鏘集》編導蔡玉玲在運輸署網站輸入她的個人電子證書,申請有關的「車輛登記細節證明書」,查閱LV755車主的名字和地址等等,而在查冊時,她要申報查冊用途。表格只有三個選項:一)進行與運輸相關的法律程序;二)買賣車輛;三)有關交通及運輸的事宜。


    如果你是她,你會選哪一項?蔡玉玲剔選了第三項「有關交通及運輸的事宜」。她分別在去年5月17日和6月10日進行兩次查冊,一次查在2019年7月21日車輛誰屬,一次查2020年的最新車主資料,看有沒有變化。結果她被控兩項「為着取得道路交通條件下的證明書,明知而作出在要項上的虛假陳述」罪,可處罰款5000元和監禁6個月。港台之後暫停蔡玉玲在《鏗鏘集》的職務。一個出色的記者被褫奪做記者的職務。


    控罪是「明知而作出在要項上的虛假陳述」,一拆為三,「明知而作出」、「在要項上的」、「虛假陳述」。辯方傾盡全力爭議這三項定罪元素是否成立,缺一不可。若全證明在毫無合理懷疑下成立,則蔡玉玲罪成;若有任何一項屬爭議,則蔡玉玲無罪。


    蔡玉玲否認控罪後,很快便看到自己的「罪證」。庭上播放22分鐘《鏗鏘集:7.21誰主真相》。這場景感覺超現實,坐在法庭看《鏗鏘集》,連法庭保安們也目不轉睛,聽着熟悉的「叮」一聲開場,然後是衛立言沉厚的男聲旁白,然後是我們一組人的共同製作,如何「指控」蔡玉玲有罪。


定罪元素一:虛假陳述


    聆訊由辯方的中段陳辭開始,代表蔡玉玲的資深大律師陳政龍,請法官閣下留意報道的第13:48分,旁白:「這輛持中港車牌的車輛當晚大約8時半到場,大概兩小時後,一班白衣人在車尾箱拿出竹枝分派。該車輛由公司持有,登記地址是另一間公司,職員說沒有聽過持有這輛車的公司名字。之後一個男士致電我們,說跟朋友買了這輛車做中港貿易生意,只是沒有更改登記名字。」


    辯方指閉路電視片段拍到涉事車輛分派竹枝,運輸疑似武器供人犯罪,在道路上作為犯罪工具或協助犯罪,被告要找出車輛擁有人、辨認疑似襲擊者,目的必然與交通運輸相關,所以被告申報查冊用途為「有關交通及運輸的事宜」是屬實的陳述。


    控方則稱,「有關交通及運輸的事宜」是要解決交通或賠償問題,例如車輛在路上行駛,不當使用令人造成阻礙或傷亡,從而需要得知擁有人的身分。主任裁判官徐綺薇此時提問:「能否再舉一些例子?」(是庭上就陳辭內容的唯一提問)控方回答說,例如無人移走車輛會造成障礙,需查冊找出車主消除影響。


    控方又指被告不是單單查找身分,是去車主登記地址找人訪問,而相關訪問亦在報道中節錄播出,「訪問」以及「報道」均不是聲明所指的「有關交通及運輸的事宜」,而報道的內容,7.21也不是交通運輸事宜,「單單因為第一及第二個選項唔適用,唔代表被告就可以虛假表示係『其他』」,認為被告誤導運輸署,屬虛假陳述。


    辯方反指以控方邏輯,即接受把資料交給傳媒在交通及運輸「有關」的新聞之用,雖《鏗鏘集》相關報道比較闊的內容是關於7.21案如何發生,但其中一部分是調查懷疑車輛運輸武器及犯罪者。他又指出,如果車輛左搖右擺,就有合法理由查冊車主是誰,但如果同一輛車運送武器,就不是交通事宜,「控方是不合乎邏輯」。所以認為案件連表面證據也不足,法庭現階段應撤銷控罪。


    不過主任裁判官徐綺薇說小心考慮控辯雙方陳辭後,裁定表證成立。被告蔡玉玲不自辯亦不傳召證人,案件進入結案陳辭階段。


    休庭時,我們一班記者圍着討論案情。有感性的資深記者慨嘆受《基本法》保障的新聞自由,今天變為犯罪的「採訪」和「報道」,她感到受傷害(她實未能適應新香港)。有大眼睛少女記者問如果查冊的是被襲者,他有沒有權查冊?如果有,可以接受訪問嗎?(後生可畏已在鑽研迂迴方法調查)我們一輪沒有答案的討論,因為歸根究柢,何謂「有關交通及運輸的事宜」?似定義不清,可各自演繹。辯方律師指出,因為這詞彙只是行政規限,而非法例,未經諮詢,未經立法會討論。這點要聽結案陳辭提及的第二個定罪元素。


定罪元素二:在要項上


    假設蔡玉玲作出虛假陳述,這是否一個「在要項上」、即重要事項上的虛假陳述,足以影響運輸署提供或不提供車主資料?控方在結案陳辭時指出,網上的申請系統要求申請人剔選了查冊用途,方可按下一步,故查冊用途影響處方提供資料與否,無疑屬於「要項」。控方指出,法例無可能容許公眾基於和條例無關的目的,獲取車主的敏感資料如全名、身分證號碼和地址,否則會造成濫用,例如起底,對私隱毫無保障。


    辯方不同意,指根據《道路交通(車輛登記及領牌)規例》第4 (2) 條,訂明費用獲繳付後,署長「須」供給證明書。辯方指「須」是一個「絕對的責任」,是強制性的字眼,即法律上署方無權因你的查冊目的而不批出資料,而查冊用途只影響要否繳費。辯方指相關的道路條例在1984年訂立,而《個人資料(私隱)條例》 在1994年之後訂立,足足相差10年,當年對私隱的考慮相對少,強調法庭要考慮立法原意:「我們唔係話私隱唔重要,但要由立法會決定,唔係我們。」


    辯方引用立法會一份討論文件,2011年運房局向立法會建議修例限制查冊,文件寫明:「規例下的制度仍可能被濫用,主要原因在於不論申請人有否列明申請目的,署長都必須在收取訂明的費用後,根據現行法例發出證明書予申請人。」文件又寫運輸署在2010年發出約5萬張證明書,當中有5000多份的申請人為傳媒或新聞機構,辯方質疑控方指立法原意不容許採訪、推翻過去做法是否現實?

不過控方指這份立法會討論文件並非法律典據,對法庭詮釋作用有限,亦引用案例稱,法例上的「須」字不代表絕對責任,不認為條文容許濫用。


    「須」字的法律意義,我不懂判斷,但那一份立法會文件,翻查資料,是交通事務委員會、編號CB (1) 2647/10-11 (01) 號文件,是運房局提交予立法會的白紙黑字,清楚講解2011年運房局對法例的解讀,而當年為保障私隱建議修例限制查冊用途,最終因太大爭議而不了了之,相關法例自此一直無再修訂。所以辯方指出三項查冊用途選項,包括蔡玉玲選取的「有關交通及運輸的事宜」,都只是行政規限,不在法律文件找到。


定罪元素三:明知而作出


    又假設蔡玉玲申報的查冊用途,屬於在要項上的虛假陳述,她是否明知而作出?控方認為,被告要聲明所填報的資料真確,方可繼續申請,故毫無合理懷疑證明了「明知而作出」的犯罪元素。


    辯方則質疑「有關交通及運輸的事宜」不是法例用字,用詞籠統,可有不同理解,可以討論很久,「(運輸署)有無測試過公眾明唔明講咩?」,所以即使是法官經深思熟慮而作出的定義,又是否毫無合理懷疑下是被告當時的想法,而被告明知而作出虛假的陳述?辯方引用終審法院一宗「代客探監」的案例,一間提供「代客探監」服務的公司,向懲教署報稱是囚犯的「朋友」,被控串謀詐騙罪,但終審法院認為「朋友」一詞太籠統,法庭和被告的理解未必相同,所以撤銷定罪。經過一天的審訊,控辯雙方亦結案陳辭完畢。


    感謝你捱過幾千字沉悶的法律爭拗,你覺得蔡玉玲有罪嗎?你覺得我們有罪嗎?在此先戴頭盔,我盡力把三大定罪元素整理,但肯定未能滴水不漏全面準確貫徹,只望拋磚引玉,讓大家思考這宗拘捕記者的案件。星期四便會有裁決,讓我們陪伴蔡玉玲一起面對宣判,雖然陪伴只是如此輕易和廉價。


    在等候審訊的這幾個月,香港變了,香港電台也翻天覆地。被暫停記者職務的蔡玉玲繼續記者的工作,去聽反送中案、去聽47人案,去聽7.21白衣人案,在facebook專頁《旁聽反送中故事》繼續報道,無人工無資源。那天見她在法庭外拿着自己的手機在攝影師群中追着白衣人拍照,誰知道她也是7.21案的被告啊。我拍下她有一刻專注的表情,短短頭髮,包包臉,感謝你的報道,感謝你為我們承受的。感謝你。對不起。祝福你。

香港大學學生會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修改香港特別行政區選舉制度之聲明

【香港大學學生會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修改香港特別行政區選舉制度之聲明 ︳Statement from the Hong Kong University Students’ Union on the overhaul of the electoral system in the Hong Kong Special Administrative Region by the Standing Committee of the National People’s Congress 】


(Please scroll down for English version)


葉芷琳


    我港築城百年,今竟落作妾媵: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下稱「人大常委」)於三月三十日通過修改《基本法》附件一及附件二,繞過原先的政改「五部曲」,大幅修改特首選舉委員會之組成方式,刪去屬民意代表的區議會之席位;中共同樣對立法會選舉作出結構性顛覆,除了重設佔四十席的「選舉委員會」議席外,更把地區直選議席削至二十席。除此以外,中共於立法會選舉及特首選舉新增「資格審查委員會」,擁有對候選人資格的「生殺大權」,其決定更不設上訴機制,亦不可被司法覆核。香港大學學生會(下稱「本會」)對人大常委親自終結香港選舉制度表示強烈憤慨。


    九七前後,港人為前途問題人心惶惶。中共政權為粉飾太平,誇下海口,許諾港人在一國兩制之下可享真正自治,決不插手我城內部事務。港人一廂情願,以為和極權協商談判,即可換來民主自由。然而,當立法會僅有一半民意議席,特首選舉由北京屬意之特權階級產生,下一代港人從此生於畸型的代議政制中。豈料五十年尚未過半,當初承諾言猶在耳,中共政權竟於基本法之上僭建起所謂全面管治權,將一切爭取普選訴求打成國家安全危機,公然違反中英聯合聲明,以及基本法對港人乃至國際社會的承諾。中共既以一紙普選的空頭支票搪塞港人,仍視民意為洪水猛獸,可見政權決不容許經由民意產生的代表對其管治有絲毫威脅。時至今日,黨錮日亟,公直既亡,忠信蓋失。在滿目瘡痍的選舉制度下,提名、投票和參與選舉等的行為,除了為政權背書以外,已無任何實際意義。今日反口覆舌,中共作為掘墓人也僅是為兩制蓋棺。香港議政空間,亦與中共治下的市、縣無異。


    風雨飄搖之際,我等無須憂古思情,亦無暇躑躅沉吟。民間自應高築牆,破除恐懼,莊敬自強,在社區深耕細作,克勤小物,維繫眾人。公民社會作為公民自願結合、多元自主的社會網絡,擺脫政府及市場之掣肘,強調個人權利與義務,防止公權力過度擴張。中共牢牢掌控政制之後,角力之場定必轉向公民社會,將其吸納入極權體制,使其爪牙深入人民私生活。故此,本會呼籲港人守望相助,積極參與社區事務,守護本土文化,保存有生力量,直到我城重光之時。


香港大學學生會

二零二一年四月七日


A century and counting into its foundation, our city has been reduced to a vassal of the communist regime. The Standing Committee of the National People’s Congress (hereinafter “NPCSC”) has endorsed the proposal to amend Annex I and II of the Basic Law on March 3, bypassing the original “Five-step Process” to the electoral reform. The formation of the electoral committee is radically manipulated, with all democratically elected district council seats erased. The Legislative Council election is also toppled structurally, with the geographical constituency reduced to 20 seats, and the establishment of election committee seats, now set to take up 40 seats. A new vetting committee is also established, holding ultimate power towards candidacy in Legislative Council and Chief Executive elections. There is no appeal system for such a mechanism, nor can the decision be legally challenged through judicial review. The Hong Kong University Students’ Union (hereinafter “the Union”) expresses strong indignation at the decision for the NPCSC to brutally bludgeon the electoral system in Hong Kong.


Two score years ago, when our city panicked for its future, the communist regime fabricated a falsehood of true autonomy under the "One-Country, Two-Systems" model, in a pledge of non-intervention in the city's internal affairs. Hongkongers, under false hopes that negotiating with a tyrant will bring fruits of democracy and freedom, acquiesce. With only half of the Legislative Council directly elected from the people, and the Chief Executive selected by elites favoured by Beijing, a new generation of Hongkongers has to live under a democracy defective and deformed. However, with the 50-year promise yet to pass, the Central Authorities convolutes a travesty of "Overall Jurisdiction" and force it onto the Basic Law, while calls for universal suffrage are calumniated into plots against national security, in a blatant violation of the Sino-British Joint Declaration, a vow not only to Hongkongers, but also to the international community. Even when the Chinese government gave Hongkongers a bad cheque of universal suffrage, this regime still deems the public monstrous, which only restates the fact that it would not let any democratically-elected representatives shake its governance. As till now, with justice ever more diminished and freedom ever more threatened, voting, nominating, or other acts of participation in such a devastating electoral system has no use but to legitimize an odious apparatus. What happened in Beijing today is merely the last straw that broke the camel's back. Rooms for public discussion are closed, no different from any other cities or counties under communist rule.


Swaying in raging storms, we Hongkongers shall not frown upon the past, nor fright or fear, but to unite and brave the menace before us. By forging together a civil society, we actively form a network of great diversity and dimension, distinct from the grip of government or the temptations of state-run business. To the over-expanding public authority, we shall emphasize our civil rights and duty; To the totalitarian panjandrums which usurp our civil society and private lives, we shall have no truce or parlay. Therefore the Union calls upon all Hongkongers to strengthen our mutual assistance, actively engage in community affairs, and defend our local culture. Together, we shall preserve our animating force, until the city is liberated in its dawn.


The Hong Kong University Students’ Union

7 April 2021

13.4.21

周四國安教育日 有中學介紹內地政治課 明報專訊

周四國安教育日   有中學介紹內地政治課

明報專訊   13/04/2021


朱偉林校長


    政府近日加強宣傳周四(4月15日)的「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教育局建議學校該日多辦相關學習活動。有中學稱,當日擬安排從內地移民本港的中文科教師,向學生介紹其於內地接受的國安教育及政治課內容,冀學生多認識國情,強調非「洗腦」。另有小學已開始國安相關設計比賽,稱國家安全對小學生而言感覺較遠,會由生活例子切入向學生講解國安。


局方高調倡辦活動   教協批長官意志


    教協會長馮偉華稱,以往在國慶及回歸紀念日,當局僅鼓勵學校舉行升旗禮等活動,但現時局方高調建議學校在「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辦活動,學校之間難免爭相「交數」。


    馮偉華批評將國家安全工作放在學校是「長官意志」,擔心學校要推展國安相關活動,或侵佔學校工作空間、學生課堂時間等。


    路德會西門英才中學在「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早會有升旗禮,並有一名「德育、國民及公民教育組」教師分享。該校助理校長陳耀輝說,該教師屬「新香港人」,約8年前由內地來港,將介紹內地國安教育及政治課教授的內容、對有關課程的感受等。陳說,校方冀向學生多講解國情知識,惟「不會直接教要愛國」,學生不一定要認同內地制度,但他們需認識。


不直接教愛國   「多學國情毋須認同」


    陳又說,當日「國家安全教育中心」流動展覽車會到訪學校,介紹國家主席習近平提出的「總體國家安全觀」。翻查資料,該中心去年底由建制派立法會議員何君堯牽頭成立,目標包括推動《基本法》23條立法。


    鳳溪第一小學現正舉辦「國家安全衛士角色」及國安標語設計比賽,而在「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校內將設展板簡介國家安全,亦有問答比賽讓學生參與。校長朱偉林說,展出的資料取自政府當局,形容相關資訊「穩陣」。


有小學辦標語比賽   設展板簡介國安


    朱說,小學生或感到國家安全距離遠,故校方會以日常生活例子切入,譬如解釋倘學生愛護學校、家庭,就會想保持校舍及家居整潔、寧靜,再引伸至若學生愛惜社會,就不應有破壞行為。他又說,《港區國安法》對小學生「無咁貼身」,故當日僅「輕輕帶一帶」法例內容,主要教授守法精神。


    教育局為今年「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新辦全港學生活動,包括「國家安全校園壁報設計比賽」和「2021『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網上問答比賽」。局方昨回覆,截至上周五(4月9日)逾90間中小學提交了200份壁報設計比賽作品,另有超過400間中小學報名參加網上問答比賽,「反映學界積極參與」。

英超球員「開齋」遭噓 哥帥:賽會容許

  本轮英超,曼城1-0战胜利兹联,比赛在上半场一度暂停,以便穆斯林球员为斋月开斋。在此期间,现场球迷发出高分贝嘘声,赛后瓜迪奥拉谈及了此事。 瓜迪奥拉说道:“这是一个现代世界,对吧?你看当今世界正在发生什么,尊重宗教,尊重多样性,这才是重点。英超联赛说你可以有一两分钟,让封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