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1.21

「你能跟劉曉波比嗎?」 杜斌遭公安嘲諷「挫銳氣」 明報專訊

「你能跟劉曉波比嗎?」   杜斌遭公安嘲諷「挫銳氣」

明報專訊   28/01/2021



    居於北京的《紐約時報》前攝影記者、紀錄片製作人杜斌,上月16日被北京警方以「尋釁滋事罪」拘留,但由於證據不足,檢察機關不批准逮捕,他上周已獲保釋。杜斌接受外媒訪問時稱,公安集中調查他出版書籍的動機,以及是否涉及境外資金,審訊過程中還反問他能否與已故諾貝爾和平獎得主劉曉波相比,又說他似「跳樑小丑」。


    自由亞洲電台報道,杜斌稱,在37天內共計被審訊5次,每次3個多小時,「主要問的就是我的書稿是怎麼給出版社、印了多少本、賺了多少錢、為什麼寫這個書、從我2007年寫的第一本書開始調查」。


重點查有否收境外資金


    公安調查的方向,還涉及杜斌的財務狀况,重點是調查他有沒有收受境外資金。他說:「(當局)扣押了我的銀行卡……檢查2014年到現在我的財務狀况,看看裏面有沒有境外組織或者不明人士給我錢,授意我寫書之類的,他們查了半天也查不出什麼。」


    杜斌指出,刑拘期間並沒有遭受不人道對待,但公安對他態度不太友善。他說,一開始警方還是比較客氣,後來大興公安分局有兩名警察審訊時,審訊前先把他訓斥了一番,「他們可能也看到了我經濟緊絀,也沒有結婚,租住的房子也很差,就打擊了我一下,說『你能跟劉曉波比嗎?』我說『不能跟他比』,後來(公安)又說『你就像一個跳樑小丑』,我說對。可能就是要打擊一下我的囂張氣焰。」


    經過多番訊問,杜斌說,公安始終找不到罪證。他表示:「到了第37天,檢察院來提訊我,主要問了一個問題:『你覺得你有罪嗎?』我告訴這個檢察官,我覺得我是無罪的,我的書在香港和台灣出版,這些都是正常合法的出版行為,也不構成尋釁滋事,我的財務狀况和版稅收入也都是正常的,並沒有違法的地方。」


前《紐時》記者   曾著《天安門屠殺》


    杜斌現年48歲,曾任職《北京青年報》、《紐約時報》北京分社等,2011年中國外交部拒絕簽發杜斌為《紐時》工作的許可證,他因而失業,其後繼續製作紀錄片。他近年專注歷史研究,2013年曾編著六四書籍《天安門屠殺》,2017年出版《長春餓殍戰》,記錄國共內戰期間1948年解放軍圍困長春致數十萬人餓死的歷史。


    雖然獲釋,杜斌仍要接受為期一年的「取保候審」,他稱新書《赤色恐怖:列寧的共產主義實驗》會按原定計劃在本月出版。


瘟疫中的強權與公民權利 上官敫銘

瘟疫中的強權與公民權利

上官敫銘   28/01/2021



    新冠病毒瘟疫橫行已一年有餘。疫情報道也是中國組的重要內容。在瘟疫蔓延時,審視抗疫中公權力與公民權利的問題時,有些議題是值得深思的。


    依照官方説法,中國的抗疫取得了勝利,是率先控制住疫情的國家。當然,大多數人應該也不可能忘記,疫情最先大規模爆發於武漢。中國自古是天災多發的國家,在某種程度上,也正是由於抵制如水患、瘟疫等災害,古代中國才逐漸形成了天下大一統。

    瘟疫是一面鏡子,它給人們提供了審視權力與權利互動的絶佳樣本。疫情爆發,特别是在武漢封城之後,內地一時陷人近乎無政府狀態式的慌亂。各省份、各城市及各村落幾乎一夜間進人「以鄰爲壑」的自保狀態。不論黨政官員還是鄉野村民加人堵路、斷橋,視疫區同胞如洪水猛獸。


    「今年到處亂跑,明年墳頭長草」、「串門就是互相殘殺,聚會就是自尋短見」、 「發燒不説的人,都是潛伏在人民群眾中的階級敵人」 ……類似被稱爲「硬核」 式的野蠻標語鋪天蓋地。去年武漢人的遭遇,今年則在河北人身上上演。單就防疫標語而言,並不能説中國人喪失了曾作爲 「詩歌之國」的文化底蘊,但有一點可以肯定,就是內地的政工文宣幹部,跟以前中共奪權時期並没有多大進步。「你想有飯吃嗎?你想種地不交租嗎?你想睡地主老財的小老婆嗎?」70多年前鼓動民衆鬧革命的標語,與今日的防疫標語可謂異曲同工。


    依靠全民動員的强權模式,內地不少城市動輒「封城」 並全民核酸檢測。這種舉國體制的防疫模式,被解讀爲內地巨大的制度優勢,特别是與西方國家防疫模式相比另一個現實是,這種防疫模式在內地雖遭遇一些怨言,但總體而言,大多數民眾是配合的。」在北洋軍閥時期,對於「國民性」問題的討論,不少學者就援引「有什麽樣的人民,就有什麼樣的政府」來論證當時的中國。當下,類似的話題仍可以繼續討論。


背離修德以禳災的傳統


    與天災相伴的,是人禍。在歷史上,對於天災的禳災方式,也通常是以「人事」 的方式進行。瘟疫横行,民不聊生,通常被解讀爲統治階層治理出現了問題。爲此,「修德以禳災」成爲重要的倫理傳統。皇帝要麼降罪己詔,要麼請法師作法,希望通過人事的方式,將災害影響降至最低。瘟疫被視爲一種警告,統治集團在政治上的響應,往往要立即檢討施政的缺失。也正是這一倫理,統治者往往希望「修德以禳災」,而對於個體,則以修身避禍。這就是漢代賈誼説言之「天子夢惡則修道,諸侯夢惡則修政,大夫夢惡則修官,庶人夢惡則修身,若是則禍不至」 。

    反觀現今官場,已經背離古代「修德以禳災」 的倫理傳統。新冠肆虐如斯,北京竟以此論證中國制度之優勢。有人也會反問,如歐美等國,難道抗疫模式就比中國好?特别是香港,彈丸之地市民700萬,若以內地政府强力模式,全民强制檢測估計已經進行數輪,早將「潛伏在人民群中的階級敵人」找出來並消滅了。

 

    比較抗疫模式之得失,並不能用於反證制度之優劣。畢竟,瘟疫不可能永遠肆虐,而制度對於個人的影響卻是長遠的。我們不妨多問幾句 : 在瘟疫中,政府採取强力措施的權力來源是什麼?是民意同意,還是長官意志?是科學決策,還是出於政績考量?如果,因爲天災而促成公權力無限擴張,對於個體而言,那絶對是天災加人禍了。

27.1.21

3區議員控阻差三度休庭 官斥控罪不詳「改來改去」 明報記者

3區議員控阻差三度休庭   官斥控罪不詳「改來改去」

明報記者   27/01/2021



    區議會選舉民主派候選人前年11月在維園舉行選舉聚會,防暴警拘捕3名候選人,包括文念志、「機場大叔」陳振哲及鄭仲恒。3人否認阻差辦公罪,原定昨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受審,裁判官批評控方沒有在控罪詳情列出涉案警員身分和人數,稱「公不公平就你自己諗!」控方一度修訂控罪詳情,加入22名警員的身分,之後卻撤回修訂。案件押後今續。


控方稱31警受阻   後改20多人


    文念志(29歲)及陳振哲(47歲)現為大埔區議員,鄭仲恒(31歲)則為沙田區議員。3人被控於前年11月2日在維園8號閘外阻撓高級督察18506、機動部隊E大隊3小隊、應變大隊B1-1小隊及其他警員;文另被控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具。


    控罪書只列出高級督察的編號,沒有披露其他警員的人數、職級和身分。昨早開庭時,控方表示將傳召6名警員證人。在裁判官張志偉提問下,控方表示報稱受阻撓的警員有31人,之後改稱有20多人。張官遂指出,案件已到答辯階段,被告仍不知道涉案警員的身分和具體人數,「公不公平就你自己諗啦!」


「連執行咩職務都無講」


    張官說,控罪書及案情摘要僅籠統交代被告阻撓警員執勤,「連(警員)執行咩職務、被告如何互動都無講」,批評控方沒將資料向辯方全面披露。辯方提及目前收到19名警員的記事冊,但部分警員只記錄上下班時間,無助了解指控。


    及後,控方稱已索取律政司意見,決定呈上修訂控罪書,在控罪詳情加上22名涉案警員的身分。由於控方以手寫方式及箭嘴標記作補充,張官形容「寫得好亂」。案件經歷3次休庭,控方至昨午要求撤回修訂控罪詳情,維持沒有列明警員身分的版本。張官表示控方有權修訂,但「改來改去」會令辯方無所適從。辯方質疑檢控欠妥當。


議助向警擲水樽囚5周


    另外,前年10月21日為7.21元朗站襲擊事件3個月,區議員助理李梓豪(24歲)向追捕示威者的警員投擲水樽,示威者逃脫,早前李被裁定阻礙公職人員罪成。裁判官昨判刑時稱,被告的阻撓行為近乎搶犯,但考慮數十封求情信中對他的正面評價,相信李不是為非作歹、漫無目標之人,判他入獄5周。


    區議員助理邱文勁(31歲)於前年8月13日機場「和你飛」示威中,與技術員葉文亮(24歲)早前在區域法院承認一項暴動罪。邱昨求情時稱,案件已令他不能參選,打擊極大。案件押後至3月判刑。


【案件編號:ESCC2467、 TMCC 2079、DCCC 814/19】


警員 吳振霆


辯方指控逼下跪可樂噴臉   警否認


    4名年輕男女前年8月11日凌晨涉在紅磡非法集結一案,昨日在區域法院續審。辯方繼續盤問作供警員時指出,首被告在警署內遭不恰當對待,包括臉上被噴汽水、向穿白色制服的警員下跪,又在錄口供時有警員向他說「抵死」;警員一一否認。


    被告依次為保安員張漢東(25歲)、音響技術員姚子浩(22歲)、15歲女童及學生唐健龍(19歲)。4人同被控一項非法集結罪,張另被控各一項管有炸藥、襲警及管有攻擊性武器,姚另被控一項管有攻擊性武器罪。


    當日參與制服首被告張漢東的警員吳振霆,昨繼續接受辯方盤問。吳在控方主問時曾稱帶首被告上警車時,看到首被告的臉紅腫及左邊有紅痕,故曾詢問首被告需否看醫生,惟辯方指吳從無作此詢問;吳否認。至於首被告被帶返警署後、會見警署值日官時,辯方指值日官沒給機會讓首被告投訴,吳表示「無留意」。


指捉被告手逼用指紋解鎖電話


    辯方續稱,吳或其同袍在警署內捉住首被告的手,強迫他用指紋解鎖電話,又向他說「你是否好鍾意看委任證」後,用委任證拍打他的臉;隨後警方為首被告錄取口供時,吳或其同袍喝了一口汽水後,將汽水噴到首被告的臉及身體,又不斷要首被告站起來再坐下,並要求他向一名穿白色制服的警員下跪,及向首被告說「抵死,Pink Team,漆黑中的螢火蟲」。


    此外,辯方指首被錄完口供後,吳或其他警員帶他到搜身房搜身,其間問他喝不喝水,繼而將水倒在首被告的臉及身體。對於辯方說法,吳一一否認。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DCCC1/20】

國際律師協會曾指國安法違法治 鄭若驊申報删會員身分 明報專訊

國際律師協會曾指國安法違法治 

鄭若驊申報删會員身分

明報專訊   27/01/2021



    律政司長鄭若驊最新的行政會議個人利益申報中,刪去國際律師協會的會員身分,意味已退出協會。國際律師協會曾在《港區國安法》通過後發聲明,指法例違背法治,至本月再發聲明譴責警方搜捕組織或參與民主派初選的53人。


     最新行政會議個人利益申報顯示,行會秘書於今年1月11日,按律政司長鄭若驊的通知,刪去她國際律師協會會員(International Bar Association)的身分。


未回應是否主動提出   律政司:沒補充


    國際律師協會回覆本報查詢時表示,協會屬志願組織,由來自170個國家的成員組成,協會政策亦不會討論會員身分事宜。律政司回覆查詢時,未有回應退會決定是否由鄭若驊主動提出,表示律政司長作為行會成員,已申報須登記的個人利益,沒進一步補充。


    翻查資料,國際律師協會曾在《港區國安法》通過後發聲明,批評立法過程未諮詢香港人民和機構,做法完全令人反感(fundamentally objectionable)。聲明又指國安法不能與法治和基本人權相容,同時有違《基本法》。至今年1月中,協會再次發聲明,譴責警方以國安法搜捕組織或參與民主派初選的53人,以及對協助12港人偷渡案的律師盧思位和任全牛遭內地吊銷律師牌照的情况表示關注。


警未得同意 取初選被捕人戶口紀錄 指警取交易資料問詳情 明報記者

警未得同意 取初選被捕人戶口紀錄 

指警取交易資料問詳情 

岑敖暉:國安法下勿望保障

明報記者   27/01/2021


    多名組織、參與民主派去年初選者,本月初均遭逮捕、被指涉顛覆國家政權。路透社報道,最少6人稱警方在未得同意下向銀行取得他們的交易紀錄,並詢問有關詳情。多名被捕者亦向本報表示,警方曾拿出他們的銀行交易資料審問,小至數十元的買咖啡數。本報查詢警方一共索取多少被捕者的交易紀錄,警方稱行動及調查細節不會公開。


路透社:6人被取資料 涉匯豐、恒生、花旗、渣打


    路透社報道稱,6名因初選而被捕的民主派人士表示,警方在未經同意下向銀行索取其交易紀錄,並在拘留期間向他們查詢詳情,有關銀行包括匯豐銀行、恒生銀行、花旗銀行及渣打銀行。


引述業界指警索資料倍增   多涉民主派


    路透社引述銀行業高層稱,警方在過去半年,索取客戶交易紀錄次數較過往增加一倍,目前為雙位數,多是索取民主派人士的資料;並引述該人稱銀行選擇不多,只能服從警方要求。


    部分被捕的初選參選人亦向本報表示,拘留期間曾被問及銀行紀錄,荃灣區議員岑敖暉稱,警方分別向銀行取得他的銀行開戶表以及交易紀錄;拘留期間詢問交易詳情,包括是否認得有關交易戶口、人名、有關人等與他的關係等。岑敖暉稱,銀行在此情况下無法不交出有關紀錄,認為在國安法下勿期望有任何保障。



有人遭問低至數十元買咖啡費用

被捕梁晃維未遇情况   料因無眾籌


    另一初選被捕者向本報稱,拘留期間警方展示他的銀行帳戶、詢問每筆交易詳情,當中包括Payme交易紀錄,也包括低至數十元的購買咖啡費用。


    中西區區議員梁晃維同因初選被捕,他稱無上述情况,估計因自己在參加初選期間,並未發起眾籌。


    民主動力在眾人被捕後遭凍結銀行戶口,召集人趙家賢稱,銀行在凍結戶口前曾頻繁向他們詢問交易紀錄詳情,被捕後發現當局已向銀行索取交易紀錄跟進,同日民動戶口亦遭凍結,惟他不欲提及錄影會面細節。


花旗、匯豐、恒生不評論


    本報就報道向金管局及多間涉事銀行查詢,金管局發言人表示,金融機構應與執法部門就調查及執法事宜合作;花旗銀行稱,不會就客戶情况作出評論,至於匯豐及恒生則不作評論。




26.1.21

律政司求上訴庭釐清集結「共同犯罪」 稱紐國曾有非在場者入罪 答辯方:控罪過闊牽連無辜 明報記者

律政司求上訴庭釐清集結「共同犯罪」 

稱紐國曾有非在場者入罪 答辯方:控罪過闊牽連無辜

明報記者   26/01/2021


兩名答辯人湯偉雄(右)和杜依蘭(左)昨日到場聽審。就今次上訴庭爭議的法律議題,將不會影響他們和同案17歲少女的無罪裁決,惟相信對日後社會運動案件有影響。湯氏夫婦前年結 婚時曾拉起「赴湯杜火」橫額,有網民暱稱他們為「赴湯杜火」。


    前年7月28日反修例示威者和警方在上環爆發衝突,一對健身公司東主夫婦和16歲少女被控暴動罪,至去年7月經審訊後被裁定罪名不成立。律政司後來要求上訴庭釐清「共同犯案」的法律概念可否套用涉公眾集會罪行的案件中,案件昨日在上訴庭審理。高等法院首席法官潘兆初一度指出,法庭在「禁蒙面法案」中,已提到守法市民應離開現場,否則會產生壯膽效果。答辯方則表示,當「共同犯案」概念被套用,控罪將變得過闊和不公,甚至令無辜者受牽連。


上環衝突案衍生   結果不影響3人無罪裁決


    原審法官郭啟安早前引述上訴庭在「梁天琦案」的判辭指出,暴動參與者須「集結在一起」,惟控方無法證明3名答辯人湯偉雄(38歲)、杜依蘭(41歲)和李宛叡(17歲)身處控罪書所指的暴動現場。律政司今次引用《刑事訴訟程序條例》第81D條,要求上訴庭釐清法律議題的做法,屬回歸後首次,而有關申請將不會影響3人的無罪裁決。


    根據本港過往案例,控方在「共同犯案」(joint enterprise)的原則下,只需證明被告參與犯罪行動時,會預見其中一名犯罪者可能干犯更嚴重的罪行,而繼續有關行動,該被告便須負上從犯的法律責任。代表律政司的資深大律師郭棟明表示,原審法官只視身處現場的人「共同犯案」,惟新西蘭有案例指出,即使被告並非身處集結現場,他透過電話致電向集結者作出呼籲,有關行為同樣入罪。


官問:示威者「走唔切」會否被控

律政司代表:不會純因在場捱告


   上訴庭副庭長麥機智提出,假如合法集會最終演變成暴力集會,後排示威者「走唔切」而被捕,是否仍會被控。郭棟明回應稱,示威者不會因單純在場而被控,形容有關問題須視乎證據。


   代表首、次答辯人湯偉雄夫婦的資深大律師潘熙表示,觀乎立法歷史,法例有意避免無辜者受牽連,亦強調犯案者須「集結在一起」。第三答辯人李宛叡的大律師曾藹琪亦表示,法例旨在針對在案發現場出現的人。


官問:鳥瞰發指示構成暴動否

答辯方:屬協助教唆   非共同犯案


    法官麥機智另提出,假如有人身處案發現場附近的高樓,以鳥瞰方式觀察現場,並透過平板電腦向示威者發出指示,有關行為是否構成暴動。曾藹琪回應稱,有關行為屬「協助或教唆」(aiding and abetting)暴動,而非「共同犯案」。


聽畢雙方陳辭   押後裁決


    高等法院首席法官潘兆初形容非法集結和暴動罪旨在預防暴力,又指法庭在「禁蒙面法案」中,已提到守法市民應離開現場。曾藹琪回應稱,公眾集會通常有大量人群聚集,會出現很多可能性,認為當暴動和非法集結罪被套用「共同犯案」原則,罪行將變得過闊和不公。


    上訴庭聽畢雙方陳辭後,押後頒布裁決。


【案件編號:CASJ1/20】


夜上海母企質疑:禁堂食有何根據? 明報專訊

夜上海母企質疑:禁堂食有何根據?

明報專訊   26/01/2021



    經營夜上海、南海一號等高級餐廳的Elite Concepts執行董事徐保羅發新聞稿表示,疫情下行業已是第八周提供堂食至下午6時,以及2人限聚令,所有人轉為提供外賣服務,已有如新的「holy grail(聖杯)」一樣,但實際只佔整體生意1.2%,甚或不足以支付電費。他又提出疑問,指下午6時前堂食及限制2人入座與屋苑群組有什麼科學關係(scientific relations)。


    他表示,集團在中國內地及台灣均有經營餐廳,「鄰居」情况已接近正常,但香港在自甘墮落(Hong Kong is letting itself down),大灣區未來有許多機會,但事實上香港與大灣區不能互相來往。他認為,香港首先應與大灣區聯繫,其次是東盟,最後才是西方國家。他又指不單集團的顧客受苦,所有香港人也在受苦。晚上看見大眾戴着口罩像喪屍用膠袋拿着外賣,令他很傷感。


批公僕在家工作 餐飲員工「捱」無薪假


    徐保羅表示,旗下員工去年平均已放50天無薪假,如果情况持續,將有更多人失業,未來亦不會重回飲食行業,但等待良久的資助只是令行業生存下去,而非蓬勃發展。他又反問,公務員可以在家工作,但餐廳員工為什麼要忍受無薪假,公務員究竟是否與我們同一陣線打這場「抗疫戰」?Elite Concepts在香港經營5間餐廳及3間酒吧。據該集團網站,徐保羅為行政總裁。




英超球員「開齋」遭噓 哥帥:賽會容許

  本轮英超,曼城1-0战胜利兹联,比赛在上半场一度暂停,以便穆斯林球员为斋月开斋。在此期间,现场球迷发出高分贝嘘声,赛后瓜迪奥拉谈及了此事。 瓜迪奥拉说道:“这是一个现代世界,对吧?你看当今世界正在发生什么,尊重宗教,尊重多样性,这才是重点。英超联赛说你可以有一两分钟,让封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