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棄公義必悔恨終生
7 · 21 查冊案 蔡玉玲決定上訴
明報專訊 06/05/2021
香港電台《鏗鏘集》時任編導蔡玉玲,因前年7.21元朗襲擊事件製作專題報道時車牌查冊,上月底被裁定虛假陳述兩罪罪成,罰款6000元,為首次有記者因查冊罪成的案件。蔡玉玲昨在facebook表示,已委託律師就案件上訴,並提到「此刻若放棄追求公義,必定令我悔恨終生、夜不能寐」。
「傳媒人素以報道事實為志業」
蔡玉玲於當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裁決後在庭內及庭外禁不住落淚,她昨在facebook上透露她曾想過「放下案件」,惟在「悲傷的情緒過後,反覆思量」下,決定提出上訴,並表示不是草率決定,「無論贏或輸,案件最終或須上移至終審法院,我已有一定的心理準備」。
她又強調,作為傳媒人,一直以報道事實為志業,並「期許自己活在真實中,真誠、善良、正直地活着」。
現年37歲的蔡玉玲,因製作《鏗鏘集7.21 誰主真相》,去年因車牌查冊,被控兩項「明知而作出要項上的虛假陳述罪」。主任裁判官徐綺薇上月裁決時指出,蔡玉玲申請車輛證明書時,已清楚知道自己是為了「查找」車主、「採訪」及「報道」的用途而作出申請,與她選取要項上的「其他交通及運輸事宜」用途無關,裁定她兩罪罪成,罰款6000元。
【案件編號:WKCC 407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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