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斥「極力維護幕後人」
福袋賄選 李慧琼議辦助理罪成
「海麗之友社」義工同入罪
明報專訊 14/05/2021
民建聯主席、立法會議員李慧琼的時任議員辦事處助理,以及「海麗之友社」一名義工,涉於2018年九龍西立法會補選期間,以福袋誘使兩人投票予當時的民建聯候選人鄭泳舜,昨被裁定在選舉中作出舞弊行為罪成。裁判官表示賄選屬嚴重罪行,並批評其中一名被告於鐵證之下,仍在錄影會面中「極力維護幕後人」,表示不會為兩名被告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押後至本月26日判刑,兩人其間須還押。涉案兩名選民則因控方證供有合理疑點而脫罪。
李慧琼:與案無關 不知情
李慧琼在裁決後表示,知悉其中一名被告曾在其議員辦事處當助理,她及議辦對其涉案不知情,亦與案件沒有任何關係。
被告鄧奕梅(44歲)和王維霞(54歲)為「海麗之友社」義工,其中王曾任職李慧琼的兼職議員助理。他們被控一項串謀在選舉中作出舞弊行為,向他人提供利益罪。其餘被告陳慧娟和李謀則各被控一項在選舉中作出舞弊行為,接受利益作為投票誘因罪 (見表)。
涉案立會補選於2018年3月舉行,根據案情,王維霞於2018年2月底開始要求鄧奕梅收集海麗邨的選民資料,鄧亦向部分居民表示,各人投票予鄭泳舜後會獲發「福袋」,內有約值100元的日用品和食品。鄧最終收集至少10人的資料,並於投票日提醒部分人投票予鄭。
手機信息屢提投鄭泳舜「有禮物」
官:怎會是拉票?
就鄧奕梅和王維霞被控串謀向他人提供利益罪的行為,暫委裁判官許肇強表示,本案針對鄧奕梅最關鍵的證據為她和其他被告之間發送的文字和語音信息內容,形容鄧每次透過WhatsApp提出投票予鄭泳舜或民建聯時,總不忘記提及有禮物送贈,質疑做法「怎會是拉票呢?」、「拉票不是根據候選人政綱、過往的表現而說服選民投票嗎?」
對於辯方形容鄧奕梅教育程度低、廣東話表達能力差,認為她會發出令人誤解的信息,許官反駁,鄧經WhatsApp發出的信息並非不清不楚,她更在錄影會面透露到圖書館翻閱法律書籍後,知道涉案行為犯法,批評鄧面對如此鐵證,仍在錄影會面中「極力維護幕後人」,更嘗試推翻起初的招認內容,辯稱涉案行為只為拉票和統計投票之用。
一人提供福袋 一人出面誘使
許官認同控方所說,王維霞與鄧奕梅案發時必然達成協議,由王提供福袋,並透過鄧出面誘使海麗邨的選民投票予鄭泳舜,務求鄭勝出選舉,又反問假如王只為獲取海麗邨居民的個人資料,以為他們提供物資、娛樂或服務,為何鄧向王匯報時會提及投票有禮物送,裁定有關說法只為開脫罪責,二人存有非法協議。
兩選民脫罪 官信「敷衍」「做戲」
至於脫罪的兩名被告,許官指出,陳慧娟沒在投票日向鄧奕梅匯報,亦從沒追問索取禮物的事,相信涉案信息對話可能是陳為保持良好關係而「敷衍」對方。許官同時相信,另一被告李謀事前兩個月已登記成為選民,當時只為嘗試體驗公民的權利和責任,回應鄧的信息亦只是「做戲做全套」,認為控方舉證有疑點。
辯方求情時稱,鄧奕梅和王維霞從內地來港,教育程度分別至小學和中六,形容鄧奕梅因本案與丈夫關係轉差,目前正考慮離婚;王維霞則患乳癌,亦有骨科、婦科和精神科疾病需定期跟進。辯方又稱,本案情節並非同類案件中最嚴重,籲法庭考慮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
【案件編號:WKCC3866/19】
舉報人袁海文促廉署續查「幕後人」
查錫我指困難:除非有人指證
對於裁判官批評被告「極力維護幕後人」,當年有份向廉署舉報的民主黨袁海文質疑,自當日發現其中一名被告為李慧琼的職員開始,李至今仍未正式交代事件,要求廉署繼續調查本案的「幕後人」。曾任職廉署執行處總調查主任的查錫我則表示,選舉舞弊大多暗中進行,除非有人主動講出真相,否則較難追查出幕後人。
袁海文在facebook發文表示,當日發現本案被告王維霞為李慧琼的職員,受聘日期橫跨2018年的補選,質疑李「怎會沒有責任」,要求廉署繼續調查本案的幕後人。同樣有份舉報的民協表示,今次案件只是冰山一角,要求李回應對事件是否知情。
李慧琼:只從報道知案件大概
廉署:司法程序未完不宜評論
李慧琼昨表示,她只是從傳媒報道獲知案件大概情形,自己和辦事處職員均對案件不知情和沒任何關係,當事人亦從未因案件接觸或求助於她。廉署以案件司法程序尚未完結,表示不宜評論。
曾任職廉署執行處總調查主任的大律師查錫我形容,選舉舞弊與其他刑事案不同,不會有受害人指證犯事者,有關行為大多暗中進行,銀行交易等文件紀錄亦只屬環境證供,較難證明嫌疑人有參與選舉舞弊。
資深大狀:需有錄音污點證人等
資深大律師謝華淵同樣認為選舉舞弊涉及秘密安排和串謀,除非有廉署人員秘密錄音、有污點證人願意出庭指證,或有被捕人在錄影會面透露幕後人身分,該人亦在錄影會面中招認,否則廉署較難有直接證據檢控。
對於有人向選民派福袋,同時收集選民資料,謝華淵形容相關行為同樣自招嫌疑,會惹人懷疑當中實際目的,「收集資料使乜派嘢畀人」,有可能引致法律風險。
2018年九西補選 鄭泳舜2000票勝姚松炎
本案涉及的2018年3月九龍西立法會補選,源於2016年立法會選舉中,青年新政梁頌恆及游蕙禎分別勝出並取得議席,但宣誓就任時展示「Hong Kong is not China」橫額,又將英文誓辭的「China」疑似念成「支那」及加添其他字句等,遭前任特首梁振英及律政司入稟覆核兩人的立法會議席。人大其後釋法,規定當選立法會議員就職時,必須真誠、莊重地依照《宣誓及聲明條例》作誓辭,否則宣誓無效並取消議員資格,高院最後裁定兩人因宣誓無效而失去議席。
兩人上訴至終審法院,但以失敗告終;同樣在宣誓時做出不同行為的前香港眾志主席羅冠聰、社民連梁國雄、姚松炎及劉小麗亦因而失去立法會議席。
宣誓風波最終衍生出2018年兩場補選,涉及本案的為該年3月的九龍西補選,本案賄選目標人物、民建聯鄭泳舜最後獲得約10.7萬票,以2000多票之差擊敗姚松炎當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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