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罪書刪被告及案件主管資料
司法機構:平衡私隱 記協:失跟進線索
明報專訊 31/03/2021
港府重啟限制公眾查閱公司登記冊程序,另一方面,司法機構昨日在無公布下,在一向給予傳媒查閱的控罪書中刪去多項資料,包括控方案件主管、被告出生日期及地址等,而案件主管改以手寫「警察」二字代替。司法機構在本報查詢下承認由昨日起實施此措拖,原因是提供涉及私隱度較高的個人資料或會損害妥善執行司法工作,與司法公開的合理理由不合比例。記協主席楊健興批評有關做法放棄了司法公開,受損的是司法獨立。
事前沒公布 案件主管以「警察」代替
傳媒過去一向只需在裁判法院填寫表格,便可查閱聆訊當天提堂的控罪書,裏面除了列出控罪罪名、控罪內容外,還有被告姓名、性別、出生日期、年齡、國籍、職業、住址,以及警方案件主管的姓名、所屬警區及職級。本報昨發現在東區、九龍城及西九龍裁判法院等供傳媒查閱的控罪書上被刪除多項資料,並以「警察」二字代替案件主管所有資料。
稱盡量提供被告年齡性別等
司法機構回應稱,不時會檢視法庭運作,以在妥善執行司法工作與司法公開的原則之間取得合理平衡,而近期在平衡司法公開原則、公平審訊權利、知情權及保護私隱之後,就所有於高等法院、區域法院及裁判法院公開聆訊的刑事案件,統一和調整向傳媒發放的資訊安排;並會於聆訊當天,向傳媒提供被告人與控罪的基本資料,包括被告姓名、控罪、被控罪行條文和罪行詳情,並盡量提供被告年齡、性別、國籍及職業。
記協:司法機構放棄獨立性
記協主席楊健興表示,傳媒可透過控罪書上的線索跟進及採訪,令事件更完整及全面呈現於公眾,亦是公眾知情權一部分。他說留意到政府行政部門在各渠道收窄資訊流通,萬一司法機構放棄了獨立性,事事跟隨行政部門的大政策,要達到所謂平衡個人私隱,將令人失望。
回應收緊查冊 林鄭:見不到記者為何有特權
政府計劃分階段收緊公司登記查冊安排,不再向公眾提供公司董事的通常住址及董事和秘書的完整身分識別號碼,只容許指明人士有權申請查閱。特首林鄭月娥昨日被問到可否將記者納入指明人士,平衡防止「起底」及新聞報道的需要,她說:「看不到記者為何有特權,別人看不到的,記者要看到。」香港記者協會回應稱,記者從沒要求享有特權,新聞工作者做調查報道揭發濫權及不公,保障公眾利益,查冊是沿用已久的查證手法。
林鄭月娥認為公共名冊的存在已是平衡,讓有需要者可檢視公司、團體及個人,但亦要保護相關者的私隱,若資料是非必要便不需公開。她說早於今年2月立法會答問大會已提出,社會有人希望立法保護個人私隱及防止起底等,公共查冊便是其中一環,當中有些安排不需重新立法,「在行政上可以做的,就該做」。
記協斥挑動公眾與傳媒矛盾
記協昨發聲明回應,提醒特首謹記4年前親筆簽署記協《新聞自由約章》,承諾捍衛新聞自由、積極推動制訂資訊自由法等。記協主席楊健興回應本報時批評特首將「記者可不受限制查冊與擁有特權畫上等號」是誤導,挑動公眾與新聞界矛盾;他強調新聞界是從公眾利益出發,質疑政府對傳媒的看法出現從根本改變,官方若尊重和認同傳媒有監察角色,便應促進及方便傳媒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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