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咩同官講
日光 01/05/2020
林鄭說:「檢控與否要視乎法律、證據和檢控守則,相關法例其中一個重點,是要看有沒有『共同目的』,如果市民各自上班等巴士,或者等升降機,並沒有『共同目的』,就不會違反法例。」
每日我跟不認識的人聚集,共同聚集目的是等上同一架巴士 ; 然後再同陌生人坐滿一架巴士,我跟鄰座陌生人肩與肩相距僅五厘米。我時常天真地思考,病毒是否有高尚情操而選擇不攻擊努力上班的小市民 ? 所謂共同目的,包含的意義甚廣,而且更要看講者如何詮釋。限聚令的目的是防疫 ? 抑或别有目的 ? 如要講法律,都是律政司一言堂,連與小民討論的空間也没有,看看警察在太古城對市民怒吼 : 「有咩同官講。」
其次講證據,警察檢控時説 : 「警察見到就係證據。」又或將三唔識七的人夾埋一齊,好似上紅van,夠數。若你多嘴可能要食椒,然後就被壓打怒吼 : 「有咩同官講。」
最後講檢控守則,吓,乜有嘅吖 ?「有咩同官講。」
但,官字兩個口,你睇那個郭乜乜?
最後,執隔籬村大叔口水尾 :「法治,咩嚟㗎 ? 蛋治我就知食得嘅。」對這句話,我們破天荒conn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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