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時報》:證監指實施美制裁未必違國安
明報專訊 10/11/2020
包括特首林鄭月娥在內的本港多名高官8月遭美國制裁,外資金融機構陷入「左右為難」境地,若遵從美國制裁,恐違反港區國安法,若不遵從,恐招致巨額罰款。制裁令至今發出約3個月,港美兩方都未有就如何遵守法律給出明確指引。英國媒體《金融時報》昨日報道表示,證監會曾私下對外資行表示,若實施美國制裁,未必自動(robotically)違反國安法,因做法屬被動遵守指引。惟報道指出,因港府未有給出細節指引,多數外企仍對會否違法感到不確信。證監會對報道未有置評。
外商 : 港府回應「令人昏昏欲睡」
市場此前認爲,金融機構若遵循美國制裁,或犯下「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但報道則指出,證監會研究過本地法律教授意見,認爲國安法將主要針對 「主動勾結 ( proactively colluded ) 」 的行爲,而非被動遵守美國法律指引的行爲。不過,報道稱,證監會亦提醒 ,國安法並不在該會管轄範圍內。報道認爲,證監做法或爲安撫本港的國際投資者。根據資料,近期證監會行政總裁歐達禮多次演講中,均曾强調過「香港市場規管手法不變」。
證監圖存取機構雲數據 服務商反對
有外資商人向該報表示,曾向港府諮詢應如何應對美國制裁,但最後得到的回應則十分模糊且重複,形容港府的回應「令人昏昏欲睡」。報道引述多名本港政商界人士指出,料港府以及香港監管機構實際上均不清楚如何處理法律,因爲中央方面並未就此給出指令。翻查資料,美國商務部發出制裁翌日,證監會、金管局等機構均有就此發聲明。當時證監會僅表示會密切注視情况。金管局則是唯一一家監管機構,直言「 外國政府實施的單方面制裁舉動在香港沒有法律效力,不向認可機構産生法律責任」
此外,早前證監會希望Amazon、 微軟、Google等雲數據服務提供商,可允許其直接存取機構的數據信息。報道引述消息指出,提案遭到雲數據商反對,證監會或最終放棄計劃。報道指出,通過港區國安法後,雲數據商的反對更爲强烈。有消息人士指出,若通過提議,或引起市場恐慌,現時磋商仍在進行中。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