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棍塞口電筒照眼揑下體 兩警認病房襲被捕者
明報專訊 24/11/2020
去年6月3名時任警員涉在北區醫院獨立病房內襲擊被捕六旬醉酒男子,過程遭閉路電視拍下及公開。其中兩人昨在區域法院承認同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另一人不認罪押後今天開審。根據控方案情,兩名認罪被告曾分別用警棍打、拳擊及手揑事主下體,又涉用警棍塞口、電筒照眼、拔小腿腳毛等方式對待事主,過程歷時23分鐘。其中一人更曾在事主耳邊說出太太及兩名兒子的姓名,稱「我搞埋你老婆」。
控公職行為失當 另一警不認罪
3名被告依次為歐國偉(26歲)、鄧文謙(25歲)、林易昇(31歲),被控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以及一項屬交替控罪的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前兩人認罪,後者則不認罪受審。據了解,3人現時均已離職。
控方案情指出,案發前一天晚上事主鍾子華(現年63歲)醉酒襲擊一名途人及一名警長而被捕,被送到北區醫院。案發當天即去年6月26日,歐國偉為北區醫院警崗當值警員,鄧文謙負責看守事主,林易昇負責調查事主案件。當日凌晨2時許,事主因踢到歐的嘴角,遭醫護人員由觀察病房送進只能單能容納一張病牀的紊亂病人休息室「7A」。
房內閉路電視拍下,3名被告進房襲擊被告,歷時約23分鐘。其中包括歐及鄧分別涉多次用手拍打事主臉部;用警棍打、拳擊及手揑事主下體、用警棍塞事主的口、用警棍戳及抽插事主的臀部及陰莖約6秒、強行睜開事主眼睛用電筒照射約6秒、手拔事主小腿腳毛約10次、拳打事主腹部,以及扯去事主的短褲及內褲等。林則在事發開端時在房內逗留約3分鐘,其間在近距離位置面向事主,並有用右手拍打事主的右臉頰兩次。
一人稱「搞埋你老婆」 被告受驚自殘
另外其中一人曾在7A房中在事主耳邊說出事主妻子及兩兒子的姓名,跟他說「我搞埋你老婆」,另有其他警員於離開房間前向事主說「我轉頭返嚟再炮製你」,令事主受驚過度欲輕生,一度頭撞病牀架自殘。事主在同日早上及翌日下午獲院方檢查,發現比起入院時,多了左邊胸壁下方瘀傷、右手指間關節活動能力轉差等傷勢,之後確診適應障礙症。
【案件編號:DCCC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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