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場加映:電影審查的新常態
何阿嵐 27/09/2019
電影院內早已坐滿觀眾,影意志藝術總監崔允信從座位兩旁樓梯走到銀幕前,他背後是過分刺眼的藍色底色,配上大得過分的字體,作了簡單說明後,將銀幕上那份電檢處要求同時表明非導演們所願的告示讀出,「……當中有部分描述或行為,根據現行法例可能會構成刑事罪行……」。像這樣的情况從未在香港電影發生過,但似乎將會成為新常態。
由一群不具名的香港導演拍攝、製作,有關反送中的紀錄片《理大圍城》和《佔領立法會》,於疫情放緩後重新上映,卻遇官方機構阻撓。兩部電影其實於今年初影意志舉辦的 「香港獨立電影節」上映,疫情爆發前也映過不少場次,直至主辦方爲電影申請永久放映證才出現問題。審查期間電檢處雖没要求删減影片內容,但就要求導演和影意加上警告字句,導演和主辦方不服被强制加入不屬自己想法的字句,但爲令電影如期上映,遂在警告字句前加人「由電檢處要求加人此警告」以表達並非導演想法,電檢處不滿,指不能指明爲電檢處要求 ; 其後在電影上映前兩小時才傳來放映許可,影片被標為III級。
上映當晚影意志在臉書專頁公布事件來龍去脈,引起一片嘩然。崔允信認爲這一次過程中有很多令人不解的地方,加上警告字句的理據和準則在哪裏?發出III級告示後28小時,電檢處透過回應傳媒查詢,指因電影中有細緻記錄嚴重犯罪行爲,甚至有青少年使用具殺傷力武器的鏡頭,故修定爲III級 ,但無回覆爲何要加上警告字句。
「有些人會説電影不是還可以上映嗎?導演也無可奈何,不是爲了放映而簽衰仔 (紙) ,但我們不想開壞先例,成爲往後必然的常態。試想想同樣情况放在劇情片,好像現在的中國電影,反映現實題材就要加上聲明才可行,壞人結尾一定要被警察捉走,這種做法本身就有問題。」
從冷處理變成主動阻撓
影音志是一間專門發行香港獨立電影的電影公司,雨傘運動發生後,他們先後推出 《亂世備忘》、《風景》、《地厚天高》等反映當時香港社會狀况、政治人物的作品,一一被商業電影院以「商業原因」 爲由拒絶上映,崔允信直言打壓早在業界發生,不過最多都是冷處理看待,而且這些涉及政治事件題材的電影一直不欠觀聚和需求,從藝術中心或社區放映的反應來看,每次放映也有不錯迴響。
過去亦有電影因爲政治因素而被禁咉或需要修改內容,唐璇1974年完成的《再見中國》,以及台灣導演白景瑞 1981年的《皇天后土》都曾經以「影響鄰近地區友好關係」爲由被禁映,徐克執導的《第一類型危險》則電檢過後,應當局指引將原有放置炸彈或爆炸場面删減、補拍及配音。
從1988年11月實施電影分級制度後,表面上再没有因政治因索而禁咉或要求修改的情况,電檢處近年較具爭議的決定,都涉及電影中暴力和色情,例如 2009年,美國導演昆頓塔倫天奴執導的《希魔撞正殺人狂》在港上映時,發行商因應被評爲III級的問題,删剪了約兩秒的畫面,及後電檢處再審查後修改爲IIB等級,發行商亦同時發行兩個評級版 本平息觀眾對删減版的不滿 。 如今官方機構針對兩部紀錄片要求加插告示,不期然會令人想到是國安法實施後,有收緊藝術表達自由之嫌。
拍攝過《十年 · 浮瓜》的郭臻近日放咉舊作時亦面對同樣問題,重新上映的《浮瓜》被電檢處要求在電影片頭必須加上「本故事內容純屬虚構」的字句, 「但這是劇情片,進場的觀聚不是早已知道這是虚構的嗎?」
侮辱觀眾判斷力
《浮瓜》從2015年上映以來,不論是《十年》 ,還是單獨放咉都未見須有此動作。郭臻説新作《夜更》送檢時,得知處方多次檢查,「 原本一 部電影只需要檢查3至4次,但我聽説來回差不多10次,他們回覆因爲戲中有敏感內容,送檢時正好是國安法實施後不久,有手足在外叫口號、舉黑旗涉煽動,雖然未知會否定罪」。《夜更》的故事借一位淺藍的士司機角度看社運現場的聚生相,描寫主角的心態轉變,當中有黄藍支持者的對質。加了那字句,他們也標示了是出自電檢處指引,原來又不行,「電檢處是要我們 [自願]加上。身處在自由社會,我們相信觀眾的判斷力,而不是要爲他 們下定論,觀眾看完可以認同,亦可以不滿,電檢處的做法不單止侮辱創作者,其實也在侮辱觀眾」。
「言下之意,是不是出現 [光時] 口號就不行,電檢處有權判定有罪無罪嗎?不清不楚的做法,對創作者而言,變相是一種自我審查。」問起爲新作進行後製的許雅舒,她擔心電影上咉時香港的言論自由會進一步收緊,無法估算會不會連放映一部和社會運動有關的電影,都變成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爲。在這部未名命的新作裏,她讓演員投身在示威現場之中,拍攝過程更記錄演員被警察搜身的情况,爲了不想影響到其他參與者,只好取消列出工作人員名單。許雅舒慨言,「是不是往後只容得下一種現實,一種只有官方認可的現實?」三位受訪者都認爲現階段的影響無法估算,對方「搬龍門」式的立場,不清不楚,而且這種現象必然擴散到其他藝術形式,更壞的情况未來將會發生,「會不會發展到香港拍戲也要像中國電影一樣,先向官方申請,看過劇本並許可後才可製作?」
如果説電影媒介對社會産生的意義,除了提供娛樂,亦應反映時代的狀况 ; 曾經,1990年代的香港電影還可以拿政治人物、事件作爲故事,甚至開玩笑,但這種情况早已不見,電視與主流電影製作亦不願處理的現實問題,獨立電影製作似乎可以彌補這缺失。即時效果是可見的,不止一次在《理大圍城》和《佔領立法會》放映現場,看到觀眾因爲紀錄片導演們拍下示威現場的影像而感觸落淚,有年長的觀眾説要多謝導演更親身擁抱他們,年輕人看完電影公開表達不滿後憤憤然離場,中年觀眾未必認同戲中人做法,但會細問如何可以幫助被捕的人,電影院不只是個看另一個真相的地方,也爲過去一年多來人們的心理創痛療傷,成爲觀眾面對現實中無力感的感情出口,讓同溫層之間並不感到孤獨,。
「雨傘之後幾年,我們搞了很多次放映,無論是電影院還是社區放映也好,也没有預計到對社會會有影響。」崔允信自言是次電檢事件反響之大,連林夕、黄秋生都在社交媒體上發言説想看。對後續之事,他説只能見步行步,「因爲你無法改變官員們的做法,你亦只可以持續去做,做到無法再做下去爲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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