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學生會武功」 律師:中大或違例
張宇人稱校董會無討論
明報專訊 27/02/2021
中大前日就學生會幹事會當選內閣「朔夜」發「嚴正聲明」,是中大學生會創會51年來,校方首次「割席」。有中大學生會前副會長表示,學生會被截斷資金及喪失法律地位,「等於成個學生會廢咗武功」。但有律師表示,根據《香港中文大學條例》(下稱《條例》)下《香港中文大學規程》規程14,教務會的組成包括學生會會長,中大現要求「暫停學生會幹事會相關學生在校內不同委員會的職務」,此舉或涉嫌違反《條例》,認為中大應解釋。
律師:會長有權參與教務會 停職須有法理依據
本報昨向中大查詢,至截稿前未有回覆。身兼中大校董的自由黨立法會議員張宇人昨表示,校董會沒開會討論事件。律師莊耀洸稱,中大聲明中的決定屬重大政策改變,理應經校董會通過決議,又表示《條例》已經列明學生會長是教務會成員,學生會會長有法律權利及責任參與教務會,如校方暫停其職務,須有法理依據,並且理由充分,不應是一個「談判」。不過,他稱中大亦可反指有關決定不涉及教務會職務,又或稱校方只是暫時停止其教務會職務,故中大須解釋暫停有關職務的原因及時間。
翻查資料,就中大教務會成員在什麼情况下會被停職,《條例》列明,「任何學生成員,如不再是香港中文大學的註冊學生,或被着令暫時停止全時間修讀香港中文大學的課程,則須停止出任教務會成員」。
莊耀洸亦質疑,《條例》列明「香港中文大學可設有香港中文大學學生會,其章程須經大學校董會批准」,如果中大校方要求學生會註冊成為獨立團體,是否意味其章程不須校董會批准,稱校方如希望學生會自行註冊作社團以「保持距離」,「但會章改一隻字都要找中大(校董會通過),不就與中大當初意願相違背?」不過,莊耀洸認為中大校方或「有備以來」,可能會提出修例。
學生會聯署批校方剝奪權利 8000師生校友響應
「朔夜」昨發起聯署,並於校內設街站,聯署聲明批評校方選擇「全面與學生會割席,剝奪學生會多項基本權利」,無疑是表達了校方選擇背棄學生的立場,稱極度遺憾與痛心,呼籲同學、校友、教職員等簽名,並要求校方收回決定。截至傍晚6時,有7989名中大校友、教職員及學生聯署。
未答註冊獨立社團否 候任副會長稱視校方行動
至於「朔夜」會否應校方要求註冊作獨立社團或有其他行動,候任副會長何思珩回覆查詢時稱,在校方未有進一步回應或行動前,內閣暫不作補充。
8名歷屆學生會成員昨亦另外發起聯署,強烈譴責校方行動「荒唐」,要求撤回打壓學生會的措施,截至昨中午有逾3000名歷屆中大學生會成員簽署。
前外務副會長:國安法後大學係咪咁驚青?
1993年擔任中大學生會外務副會長的蒙兆達表示,學生會現時是失去法律地位,未有獨立註冊下,沒有資金運作,即使學生會日後能獨立註冊,亦未必能開設銀行戶口,繼而或不能申請某些資助項目、在校外申請場地舉行活動等,嚴重影響日常運作,「等於成個學生會廢咗武功」。他說若學生會未能獨立註冊,更未能合法取得經費運作,「再搞都似係學生小組」,而不是能代表大多數同學身分的學生組織。蒙稱中大未交代學生會犯錯的地方,突與學生會「割席」,是「人治」的決定,「段崇智真係變『段皇爺』?」他質疑《港區國安法》實施後,「大學係咪咁驚青」。
2000年擔任中大學生會副會長的馮家強表示,中大校方是次行動對學生會及其屬會的實際影響有多深遠,仍有很大未知數。
校方代收 前會長促交代如何處理積存會費
中大學生會一直沒有獨立社團註冊,並由校方代收會費,是次校方暫停學生會幹事會的校內職務後,仍未知校方會如何處理累積多年的學生會費,中大學生會前會長區倬僖及前副會長蒙兆達促校方交代如何處理現存在校方附屬戶口的大筆會費。律師莊耀洸則指出,若學生會依然是合法組織,理應可繼續收會費。
莊耀洸認為,根據《香港中文大學條例》,學生會章程須經大學校董會批准,如校方要視幹事會為「違法組織」,亦應經校董會通過。他稱,法例上沒規定校方必須為學生會代收會費,稱若學生會依然是合法組織,當然可收取會費。
律師:倘學生會仍合法 理應可續收會費
職工盟總幹事、中大學生會前外務副會長蒙兆達表示,學生會以校方的附屬戶口收取及儲備會費,校方只是為學生會託管,應交代如何處理現存在戶口的大筆款項,又稱學生會屬會經學生會調撥經費,「之後係咪校方自行撥款?校方係咪可以私自動用戶口啲錢?」
中大學生會前會長區倬僖說,學生會及其屬會津貼難「一刀切」劃分,如校方不承認學生會幹事會,未知屬下團體日後如何註冊及申請津貼。
校董張宇人支持:學術言論自由非凌駕法律
中大前日(2月25日)發聲明,稱由於學生會經勸喻及提醒後,未澄清涉違法及失實言論,要求學生會註冊為獨立社團或公司,自行承擔法律責任。身兼中大校董的立法會議員自由黨張宇人、工聯會麥美娟和民建聯劉國勳昨日回應,稱支持校方決定,強調中大不是「法外之地」。張宇人說要提醒學生不要以為學術自由、言論自由可凌駕在法律之上,他透露校方的決定無經校董會討論。
被問到學生會做法有何違法的地方,麥美娟稱整個學生會印的刊物很多評論失實,學生會對於學校處理保安員的言論都是不正確。
中大日前正式向立法會財委會撤回原在昨日審議,涉14億元的中大綜合科研實驗大樓撥款申請,稱部分立會議員對中大處理反修例風波工作及事後提升保安措施詳情表示關注,要爭取更多時間向議員解說。
稱校方決定與立會撥款兩回事
被問中大對學生會的做法,是否可令議員答應中大撥款申請,張宇人稱是兩回事,而會否因為中大過去有做或無做某些事,而不批准中大的申請,是個別政黨或議員自行決定。
麥美娟稱學校對學生會的做法,和撤回撥款申請是「兩件事」,不是附帶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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