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6.20

寒蟬效應:從《紐約時報》訴蘇利文案看《頭條新聞》 陳耀華

世紀.一一兩岸:寒蟬效應:

從《紐約時報》訴蘇利文案看《頭條新聞》 

陳耀華   15/06/2020


    《頭條新聞》較早時被判違規(下稱頭案),本周五播出之後,將會暫停製作,讓我想起了《紐約時報》訴蘇利文案(下稱紐案),美國最高法院一錘定音:公職人員縱然遭受失實誹謗,除非符合更嚴格的舉證要求,否則無法追討賠償,成為保障言論自由的里程碑,讓公眾在更寬鬆的環境下議論時政,讓新聞媒體更自由地報道真相。紐案何以有如此判決,它對頭案有何啟示?

    《紐約時報》於1960年接獲客戶要求,刊登籌款廣告,為民權領袖馬丁路德金徵集抗辯資金;然而廣告內容失實,導致阿拉巴馬州市政專員蘇利文控告《紐約時報》誹謗。陪審團判決原告得直,獲50萬美元賠償,成為阿拉巴馬州有史以來誹謗案最巨大的賠償金額。自此同類訴訟相繼而至,任何涉及南部種族問題的報道,動輒得咎,必須準備付出巨大的代價。截至1964年紐案終審判決為止,追討新聞界的賠償金額高達3億美元。當年參與採訪紐案的記者寫道:「用來彌補私人名譽損失而設的傳統誹謗罪,演變成為國家打壓新聞媒體的政治工具。」

    《紐約時報》最終上訴至美國最高法院,9位法官一致裁定得直,推翻原判。裁決判定:公職人員履行職務時遭受誹謗,除了要證明①言論失實(false expression)及②聲譽受損(defamatory)之外,還必須舉證確定為③真實惡意(actual malice),即「明知虛假」(knowledge of its falsity)或「罔顧真偽」(reckless disregard of whether it was true or false),否則不足以獲得任何賠償,從而提高索償門檻,掃除威脅言論自由的「寒蟬效應」(chilling effect)。判詞指出:「我們認為此案違背國家所恪守的原則,即議論時政應該無拘無束、積極活躍及公開透明,甚或包含對政府或公職人員猛烈、刻薄及時有不友善的尖銳攻擊。」法官更認為失實的言論也應該受到保護:「在自由開放的辯論裏,錯誤的陳述是難以避免;如果言論自由需要『呼吸的空間』而存活,它必須受到保護。」

綜合而言,紐案有以下啟示:
①法院提高公職人員追討誹謗的門檻,間接要求他們更寬容面對批評;
②失實誹謗太易入罪,有礙言論自由,造成寒蟬效應。

如果沒人敢說話

    爲什麼「寒蟬效應」如此可怕呢?這個問題說來話長,需要另文書寫,然而近期有件深刻的事例,充分展示其禍害之巨大,大至難以承受。相信讀者不會忘記武漢醫生李文亮的遭遇,他在同學群組內發放冠狀病毒的消息,結果被公安局「警示和訓誡」,「發表不屬實的言論」,「嚴重擾亂了社會秩序」,其「行爲已了超出了法律所允許的範圍」訓誡書上載於 維基百科,最後兩段寫道 :

    「公安機關希望你積極配合工作,聽從民警的規勸,至此中止違法行爲。你能做到嗎?」「答 : 能」「我們希望你冷靜下來好好反思,並鄭重告誡你 : 如果你固執己見,不思悔改,繼續進行違法活動,你將會受到法律的制裁 ! 你聽明白了嗎?」「答 : 明白」

    我不厭求詳引述訓誡書原文,希望反映李文亮所承受的壓力,一個普通的知識分子,平日遵紀守法,只是忠於專業、出於好意、説了實話,便有如此下場,可以想像他蓋上紅色指模畫押一刻,是何等之委屈。嚴格來説,執行訓誡的公職人員是否具備足夠的醫學知識以判斷言論的真僞輕重,令人懷疑,他們可能曾經請示上級,其上級也可能再請示上級,無論請示到哪個級别,估計只會出現同樣的終局。活在言論窒息的空間,動輒得咎,除非願意付出沉重的代價,否則噤若寒蟬,間接鼓勵獨善其身的公民意識,影響深遠。各級公職人員當然有責,他們或許犯上「平庸的罪惡」,然而李文亮染病而亡,寒蟬效應實爲成因之一,不加糾正,遺患無窮。

抱惡意的是誰

    説回 《 頭條新聞》 ,在今次的判決中,通訊局認爲港台節目 「污衊及侮辱警方」,還用上 「悪意 」一詞來形容該節目的環節,引述如下 :

    「一般觀聚能明顯察覺到該環節對警方作惡意的描繪,以侮辱警隊及傳達偏見,暗示警務人員均被視爲廢物,遭人厭惡唾棄,也暗示只有毫無價值的人方會加入警隊,有譏笑所有服務於警隊或有志加人警隊的人之嫌。」

     裁決還提及主持人酷似警務人員的裝扮,以及用黑色膠袋包裹頸項及雙手的安排 :

    「有關的描繪在其後集數的同一環節重複使用於其他有關警隊的內容,顯示污衊和侮辱的內容並非無意或只是偶然出現於單一情節或趣劇,而是有意圖持續宣常中隱含的侮辱和偏見。」

    首先是「一般觀衆」一詞,所指爲「所有觀聚」還是「部分觀聚」? 近期市民對警方的評價各有不同,「一般觀聚」是指哪部分觀聚呢?

    其次是「惡意」一詞,翻查字典通常解釋爲「不良的居心」,涉及製作人的意圖。港台與警方無怨無仇,更是長期合作伙伴,製作長壽節目 《警訊》,廣播處長於公開信中表示 「從没有視任何個人或群體是 『敵人』 」,港台有何不良的居心呢 ?

    第三是兩個 「 暗示 」,即 「暗示警務人員均被視爲廢物」 及 「暗示只有毫無價值的人方會加人警隊」 。爲什麼是 「暗示」 而不是 「顯示」 呢 ? 既是 「暗示」 ,不明顯,不是顯而易見,爲什麼可以用來佐證「惡意」的結論 ?

    第四是多次進出垃圾桶的戲劇情節成爲 「持續」 侮辱的證據。在電視節目製作裏,一個每集播出的環節通常會設計共通的元素,好讓觀聚再次收看時有所辨識,不存在什麼惡意 。 其實,以垃圾桶爲根據地,也不是什麼新鮮的橋段,不難令人聯想起兒童節目《芝麻街》 內的「勞嘈奧斯卡」( Oscar the Grouch ) 一個擁有綠色軀體的大木偶,也是居住於垃圾罐之內, 特立獨行,喜歡親近小孩,既勞嘈又可愛、用以展示種族多元化的現象。如果由勞嘈奧斯卡念白會否不同 ? 它的綠色身軀會否被理解爲警隊綠色的制服而入罪?他的怪形怪相會否成爲「持續宣揚」侮辱和偏見的證據 ? 處理手法或許存有偏差、但「 惡意」 何在呢?

寬容才有微笑的空間

    紐案和頭案所涉及的警務人員,皆處於爭議的漩渦之中,前者爲種族隔離政策,後者爲逃犯移交條例,不免承受巨大的壓力,難如風平浪靜之時,泰然處之,對於來自四方八面的批評或嘲諷,會否詮釋爲含有敵意 ? 在這樣的背景下審議頭案,會否從嚴 ?

    《頭條新聞》雖以幽默自居,未必次次可以做到諧而不謔,但是絶無惡意。設身處地而言,遭受嘲諷不免感到難堪,未必人人可以接受,但是絶無敵意。一個沒有幽默感的地方會是個什麼地方呢?或許首先聽不到真心説話,因爲 「許多真話都是山笑話説出來」( many a true word is spoken in jest ) 香港九七前立法局議員蘇國榮曾經説過,香港可愛之處在於 「人人呼吸着怕老婆也不怕政府的自由空氣」,這句説話含有性别主義的成分,可以令人不悦,但是絶無惡意。如果寬然待之,可以會心微笑。如果仍然感到冒犯,别無藉口,只可衷心致歉。《頭條新聞》本無敵人,也無敵意,今次判别爲「惡意」,會否造成寒蟬效應?以致「怕老婆也不怕政府」的幽默成爲時代絶響 ?


陳耀華
香港電台前節目製作人員,曾主持《頭條新聞》、《議事論事》、《五稜鏡》等節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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