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片證警自跌 女子遭告襲警撤控
指便衣撞被告在先 辯方促法庭記錄在案
明報記者(反修例風暴) 20/06/2020
去年11月11日「三罷」當日,22歲女巿場推廣員被指在理工大學附近襲擊警署警長,上月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控襲警,案件昨日再提堂時,控方申請撤回控罪,且不反對辯方的訟費申請,裁判官下令被告襲警罪撤回,兼得訟費。辯方隨即在庭上表示,有片段拍攝到涉案身穿便服的警署警長從後衝前撞向被告,再自行向前跌倒,隨後拿出警棍指着被告,與控方指稱案情截然不同,要求法庭記錄在案。
本報向警方查詢是否知悉辯方的指稱,及涉案警署警長有否違反任何警員操守,警方沒正面回覆,只表示今年5月7日警方檢控被告一項襲警罪,九龍城警區刑事調查隊經全面及深入的調查,徵詢律政司意見後撤銷控罪。警方重申,調查時會根據實際案情及蒐集所得的證據,以不偏不倚專業態度處理每一宗案件。
有大律師表示,如辯方的片段確實反映案發情况,涉案警員可能有給予假口供之嫌,甚至干犯公職人員行為失當、妨礙司法公正等罪行。
報稱從事市場推廣員的女被告曾曉慧(22歲),原本控罪指稱她於去年11月11日在理大近陳麗玲樓襲擊警署警長A。
被告:有片作證「好好彩」
獲撤控的曾曉慧在庭外與母親相擁,激動落淚,朋友亦上前祝賀。她形容自己「好好彩」,未獲得該片段時一直非常擔心,知道有不少類似個案在沒有影片作證下,只靠警員供辭而被入罪。她表示,取得片段後隨即感到「放心」,認為即使控方堅持提訴,亦較不擔心會有對她不利的情况出現。
辯方:片段來自「網上朋友」 證被告全程無動作
辯方大律師蕭志文在庭上表示,被告從「網上朋友」得到一段清晰記錄案發經過的片段,內容與控方指控完全相反,稱片中看到當時有一名身穿便服、疑為警員的男子,突然從後衝前撞向被告,再自行向前跌倒,隨後該男拿出警棍指向被告,並稱被告襲警,整個過程被告沒有任何動作。
蕭大狀其後在庭外補充,該片段可見警署警長是用手肘撞向被告,而事後警署警長的手肘及膝蓋有輕微傷勢。被告亦憶述,直至她被撞到,才悉該警署警長一直在她背後;當時警署署長情緒激動,倒地起來後便揮警棍,又捉着她的手,指控她「襲擊高級警員」,並向她展示擦損的手肘和膝蓋。
蕭大狀透露,他在開庭前才收到控方撤回控罪的決定,一直打算審訊時才向控方公開該片段,而早前控方向辯方提供的現場照片,與片段顯示事發位置有異,蕭大狀稱若控方提出簽保守行為,被告也不會接受。
庭上未提撤控理由律政司稱無合理機會定罪
控方在庭上沒解釋撤控理由,律政司發言人回覆本報查詢表示,詳細考慮所有相關證據後,認為未能支持合理機會達至定罪,故決定撤回控罪。
【案件編號:KCCC 808/20】
警或涉假口供妨礙司法 大狀:事主可索償
對於本宗襲警案辯方在庭上指稱,找到一段網上片段清晰可見涉案警署警長是自己仆倒地上,有大律師表示,假如辯方獲取的網上片段確實反映案發情况,涉案的便衣警員可能有給予假口供之嫌,甚至干犯公職人員行為失當、妨礙司法公正等罪行。假如事主有意追究,可經律師向律政司索償。
指控方須將片段交警跟進
大律師陸偉雄表示,撤控的決定背後涉及不同考慮因素,例如證據不足等,或者有其他佐證如閉路電視或網上片段,控方有可能考慮該片段準確反映出案發情况,從而決定撤控。
陸偉雄又表示,假如相關片段能準確反映案發情况,涉案的便衣警員可能有給予假口供之嫌,或要面對警隊內部紀律處分,甚至干犯公職人員行為失當、妨礙司法公正,或浪費警力等罪行,認為控方有需要將有關片段交警方跟進;如發現案件有可疑或不可告人之處,警方應秉公辦理,以挽回公眾信心。
陸偉雄表示,假如事主認為事件屬控方惡意檢控,有意追究,可透過律師向律政司發出律師信,甚至入稟法院,要求律政司賠償律師費用及面對的其他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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