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質疑心智 教師襲警罪成還押小欖
指對警眼神「充滿仇恨」 被告說法一概不信
明報記者 13/06/2020
示威者去年11月11日發起「黎明行動」號召堵路,一名小學男教師被指清晨在上水慢駛私家車,被截查時涉以腳踢警員腹部一下。男教師經審訊後,昨於粉嶺裁判法院被裁定一項襲警罪成。裁判官吳重儀表示,被告在審訊中對警員的眼神「充滿仇恨」,又以警員編號稱呼作供警員,反映他對警員有敵意。吳官又質疑被告「心智可唔可以繼續教書?」,指其人格有潛在障礙,下令將他還押小欖精神病治療中心候判。
被告楊博文(29歲)早前否認去年11月11日於新界上水掃管埔路迴旋處襲擊警長鍾宏業。裁判官吳重儀裁決稱,作供警員均誠實可靠,其中受襲警長分別以腳踢、膝撞等形容被告襲警的動作,吳官認為警長用逐格重播的方式回顧事件,沒有誇大其辭。
慢駛不知「和你塞」 官:來自非洲?
吳官續說,被告自辯說法不可信,例如被告供稱不知案發日有人號召「和你塞」,吳官反問被告及親友「系唔係來自非洲或者第三世界國家?」吳官稱,若被告瀏覽過社交媒體,應會知悉相關行動。
不信表明教師身分後警粗言相向
對於被告供稱被警員以粗言指罵及威嚇「掟落橋」,吳官說一概不相信,因被告表明教師身分後,警員應不會對他粗言相向,相信是被告情緒激動之下反抗,警員才向他使用武力,終裁定被告襲警罪成。
辯方求情稱,被告是家中獨子,需照顧患糖尿病父親。辯方又透露,被告正職是教師,同時是香港沙灘排球代表隊成員,原本可在名校教書,最後選擇了一所以基層學生為主的學校,希望改變更多學生的命運。辯方強調被告一旦被囚,將難以保住教席。
吳官表明會判監禁,將案押後至6月26日判刑,以待索取被告精神報告、心理及背景報告。
教育局回覆本報查詢稱,社會十分重視教師專業操守,任何損害教師專業形象的行為都絕對不能接受。局方稱按一貫機制審議教師有否涉及失德的行為和檢討其教師註冊資格;有關教師的註冊資格一經取消,將不得在學校任教。
教協:裁決存疑點 全力支援
教協認為裁決存在不少疑點,將繼續跟進楊老師的情?,全力支援教師一切所需。
【案件編號:FLCC527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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